7月1日,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激发居民消费潜能的实施意见,促进十大领域消费。政策支持部分,《意见》提出,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探索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2.5天小长假”政策措施。此举并非国内先例。目前,已有河北、江西、重庆、甘肃、辽宁、安徽、陕西、贵州、福建、浙江和广东等10多个省份出台了鼓励2.5天休假的意见。(7月3日《新京报》)
早在2015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就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目前有10多个省份出台了鼓励2.5天休假的意见。江苏的政策算是迟了一些。
一周休假两天半的好处显而易见。一方面,这是对劳动者休息权的进一步扩展。在以人为本的现代社会,一个最基本的共识是,劳动者不能只是“劳动的机器”,还是享有休息权的公民,只有公民的休息权得到充分保障,才能最大程度地焕发生机与活动,进一步推进创造与创新活动的有效开展。而且,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越高,劳动者的休息权就应该越完整、越有保障,全社会劳动者的整体休假水平,应与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相适应。
另一方面,一周休假两天半,有利于破解旅游经济“平时吃不饱,旺季吃不消”的不对称现象。这些年,由于我国各行各业、各个地方的放假过于集中,每逢大小黄金周等旅游旺季,无论是城里人跑乡下去休闲,还是农村人到城里瞧热闹,都绕不开“拥堵在路上”的坎儿,景区人满为患,游人身心俱疲。有了两天半周末,公众错峰出游就有了保障。这也有利于劳动者得到更好休息,调节疲惫身心,提高工作效率。
然而,即便“周五下午+周末”的小短假,从顶层设计终于走进许多地方的官方文件,时至今日,在已出台政策措施的地方仍然是“纸上谈兵”。比如,想要享受这项休息权,就要通过其他时间加班或在节假日值班来调剂,或从个人年假里扣除,或轮流享受,要么要经过繁杂的申请程序……总之,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就是没有有效落实,充其量是少数单位少数人才能够享受的特权福利,对绝大多数的劳动者、许多部门的一线人员来说,一周休息2.5天始终在“有望”当中。
要让“2.5天小长假”不再“纸上谈兵”,国家顶层设计不宜再是“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不妨广泛调研调查,拿出切合绝大多数地方实际的具体指导意见,完善医院、学校、公安部门等服务或公共应急部门一周不能休假两天半的补偿机制,不然,地方政策始终会谨慎再谨慎,不敢有实质动作。更要消除加班文化,将双休的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当双休都成问题,在绝大多数劳动者看来,两天半休假就不过是“别人的假期”“少数人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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