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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元麻将案”同样助推法治进步
http://www.scol.com.cn(2019-6-24 8:34:5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2011年,成都市民王彬如打5元麻将被拘15日。她坚持申诉7年。6月22日,当事人王彬如告诉记者,此案有了新的进展,她于6月21日收到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法院判令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分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王彬如赔偿4739.1元,并向其赔礼道歉(据6月23日《新京报》)。  

  因为打麻将而被公安机查获进而被认定为赌博并被处以行政拘留或罚款的案例,这些年来可以说是“不胜枚举”。在很多人看来,既然打麻将被抓,依法充其量也就是罚款或行拘,所以极少有人愿意与公安机关去较真。然成都市民王彬如在打5元小麻将被公安机关行拘处罚之后,却没有选择沉默,她不但同公安局较起了真,而且还为此诉讼了整整7年,案件在经历了两级法院诉讼被驳回后,王彬如也没有放弃,最后赢得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决。  

  平心而论,无论与亲朋好友还是陌生人在一起打麻将,“彩头”再小也是一种实际上“赌博行为”。但在认定违法性质上,各地都有各自不同的认定标准。但无论依照任何一个地方的行政法规,打5元一把的小麻将都不应被认定为违法性质的赌博行为。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分局将王彬如等人以违法赌博为由处以行拘罚款,确实违背“过罚相当原则”。依法也应当予以纠正。 

  笔者注意到四川省高院在判决书中对该案件的措辞,公安机关依法对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处罚时,应遵循过罚相当原则行使自由裁量权,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过错程度相适应,违背过罚相当原则,导致行政处罚结果严重不合理的,应该依法纠正。王彬如与几位亲朋打5元的麻将,来一局输赢也就20元。这样的“赌博”用坊间百姓的话说纯属“打发时间”,而当地公安机关显然也有点“拿针当棒槌”,不仅没收了500多元“赌资”,对几人进行了罚款,还将包括王彬如在内的几人全部行政拘留。

  尽管行政拘留有别于刑事拘留,但他既是行政处罚的“最高级别”,同样也是一种强制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手段,同时也是一个人终身无法抹去的“污点”,由此給被处罚人带来的名誉和社会负面影响同样不可低估。尤其是在坊间的社会交往中,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往往很不让人“待见”。但是,这项由公安机关自行决定的行政处罚手段,并不需要经过任何法律审判,客观上导致了行拘权力的“任性”。  

  四川高法在该案判决书说的很明白,公安机关“应遵循过罚相当原则行使自由裁量权”,但在各地很多具体个案中,基层公安机关在行使这种“自由裁量权”过程中,存在相当的随意性,行政拘留业已成了社会治安管理的“大箩筐”,动逐“抓起来拘留”甚至成了个别警员恐吓基层民众“杀手锏”。而“5元麻将案”的最终胜诉,势必也会对基层公安机关如何正确使用“自由裁量权”给出了警示。  

  其实,在我们不断推动法治社会的进程中,百姓群众不仅法律水平和法制意识都有了显著提升,敢于跟执法机关“较真”也已成了常态,相信这起“5元麻将诉讼案”的胜诉,也势必对政府执法部门尤其是公安机关如何正确使用“自由裁量权”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也警示做出行政处罚的政府相关部门,“自由裁量权”也不能过于“任性”,不能做到“过罚相当”,最终不仅会被推上被告席,且败诉、道歉、赔偿、问责等也一个不会少。(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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