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老人因索要“带孙费”与儿子儿媳对簿公堂,要求儿子儿媳支付16年来的抚养费28.8万元。法院在综合考虑老人照顾孙女的时间、精力和开销后,最终酌定孩子父母应支付老人10万元的“带孙费”。爷爷奶奶带孙子,是天经地义,还是应该有偿?对此你怎么看?《新京报》对此做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超六成受访者认为,老人照看小孩该要“带孙费”。(6月22日 《新京报》)
父母对子女的爱,从来都是无怨无悔地奉献和不求回报地付出,哪怕是孩子已经成家立业——老人带孙,就是在这样的传统情感上被附加上了额外的“义务”。甚至有人认为,让父母帮忙带孙,可以丰富老人晚年生活,滋润他们的情感,是精神赡养老人的体现,于子女和父母而言,都是双赢。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从法律层面考虑,法律层面并没有规定公民具有隔代抚养的义务,老人不应无偿带孙。若用法律的标尺审视,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没有抚养孙辈的法律义务。老人索要带孙费的成功案例不断增多,显示出法律矫正错误传统观念的意愿。所以,如果父母较真,法院肯定支持“带孙费”。
法院判决“有偿带孙”的积极意义,除了能对错误的传统观念纠偏之外,还可以唤醒一些年轻人的责任意识。现实中,一些年轻父母把子女的抚养义务扔给父母,不体谅父母的辛苦,在经济上“啃老”,在抚养子女上也“啃老”。他们认为,老人带孙是约定俗成的事,不能将亲情利益化、金钱化,否则,那就是一种庸俗。显然,年轻人的这种错误逻辑,其实就是责任意识的丧失,也需要唤醒他们的责任意识。
长期以来,老人义务带孙成为一种被误解的、根深蒂固的传统常态稳定下来,甚至有人拿赡养老人作为“无偿带孙”的威胁。现如今,老人成功索要“带孙费”,而且有超六成的网友支持法院判决,这些都说明,无论是从法律层面,还是从情理层面,老人讨要“带孙费”都能获得广泛支持。父母已经把我们抚养大,再帮我们抚养孩子,多么的不易,我们要感恩父母,减少“啃老”行为。
少数的成功案例,很难给老人们的权益保障带来法治曙光,因为很多老人不愿用法律途径维权,不愿跟自己的孩子对簿公堂。尽管如此,但老人成功索要10万元“带孙费”,仍具有积极的标本意义,值得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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