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经济生活 >> 正文
愿“有偿带孙”迸发积极意义
http://www.scol.com.cn(2019-6-23 9:33:4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黄齐超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一位老人因索要“带孙费”与儿子儿媳对簿公堂,要求儿子儿媳支付16年来的抚养费28.8万元。法院在综合考虑老人照顾孙女的时间、精力和开销后,最终酌定孩子父母应支付老人10万元的“带孙费”。爷爷奶奶带孙子,是天经地义,还是应该有偿?对此你怎么看?《新京报》对此做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超六成受访者认为,老人照看小孩该要“带孙费”。(6月22日 《新京报》)

  父母对子女的爱,从来都是无怨无悔地奉献和不求回报地付出,哪怕是孩子已经成家立业——老人带孙,就是在这样的传统情感上被附加上了额外的“义务”。甚至有人认为,让父母帮忙带孙,可以丰富老人晚年生活,滋润他们的情感,是精神赡养老人的体现,于子女和父母而言,都是双赢。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从法律层面考虑,法律层面并没有规定公民具有隔代抚养的义务,老人不应无偿带孙。若用法律的标尺审视,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没有抚养孙辈的法律义务。老人索要带孙费的成功案例不断增多,显示出法律矫正错误传统观念的意愿。所以,如果父母较真,法院肯定支持“带孙费”。

  法院判决“有偿带孙”的积极意义,除了能对错误的传统观念纠偏之外,还可以唤醒一些年轻人的责任意识。现实中,一些年轻父母把子女的抚养义务扔给父母,不体谅父母的辛苦,在经济上“啃老”,在抚养子女上也“啃老”。他们认为,老人带孙是约定俗成的事,不能将亲情利益化、金钱化,否则,那就是一种庸俗。显然,年轻人的这种错误逻辑,其实就是责任意识的丧失,也需要唤醒他们的责任意识。

  长期以来,老人义务带孙成为一种被误解的、根深蒂固的传统常态稳定下来,甚至有人拿赡养老人作为“无偿带孙”的威胁。现如今,老人成功索要“带孙费”,而且有超六成的网友支持法院判决,这些都说明,无论是从法律层面,还是从情理层面,老人讨要“带孙费”都能获得广泛支持。父母已经把我们抚养大,再帮我们抚养孩子,多么的不易,我们要感恩父母,减少“啃老”行为。

  少数的成功案例,很难给老人们的权益保障带来法治曙光,因为很多老人不愿用法律途径维权,不愿跟自己的孩子对簿公堂。尽管如此,但老人成功索要10万元“带孙费”,仍具有积极的标本意义,值得珍视。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