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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色狼教师重操旧业留下隐患
http://www.scol.com.cn(2019-6-27 8:06:5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丁家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贵州警方6月25日通报称,贵阳中加新世界国际学校教师刘某林涉嫌猥亵儿童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据当地媒体披露,涉事教师刘某林此前曾任贵州省余庆县龙溪镇勤勇小学校长,2006年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6月26日《中国青年报》)

  一名因强奸罪被判刑七年的色狼教师,竟然重操旧业再次犯案,涉嫌猥亵儿童罪被刑事拘留。笔者认为,我国《教师法》中相关受刑事处罚和一些地方法规中的“从业禁令”,不能仅仅停留在纸上,此案反映出在教师职业管理等环节存在短板,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监管,坚决不能让有前科的色狼教师重操旧业留下隐患。

  在教育行业,少数色狼教师利用职业便利,对未成年学生进行猥亵、强奸等性侵行为,给受害学生带来严重伤害和心理阴影。由于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薄弱,或慑于老师淫威等原因,不敢向家长和外人反映老师的罪恶,导致不少性侵违法犯罪尚没有暴露出来。但从已经暴露出来的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看,违法犯罪情节触目惊心,对受害者的伤害程度也极其严重;而教师一旦有性侵未成年学生行为,通常很难收手。因此,对有性侵前科教师实行“从业禁令”,消除再次犯案的隐患,能有效预防性侵未成年的违法犯罪。

  我国《教师法》第14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可见,教师因犯罪被判刑,将终生禁教。本案中,涉事教师刘某林曾因强奸罪被判刑七年,出狱后又堂而皇之地当上教师,问题到底出在哪里?究其原因,是在教师职业监管方面存在漏洞。按理说,刘某林犯罪被判刑,其教师资格证就吊销,而他出狱后能再次当教师,恐怕与教师资格证没有被吊销有着很大关系,加上用人学校审查不严,以致其钻了空子重操旧业。

  性侵违法犯罪人员,往往有某些心理疾病或心理缺陷,他们再次实施性侵行为的可能性较大。近年来,我国不少地方都出台有关“从业禁令”,比如上海市出台《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对有性侵前科的教师 实行“从业禁令”,并完善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从业人员的招录和管理机制,一旦发现有性侵记录将不予录用,从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源头上加以预防。但是,“从业禁令”不能只停留在纸上,在实际贯彻落实中,各部门和各相关单位应当严格监管,如对性侵等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教师,教育部门要及时吊销教师资格证;建立全国统一的性侵违法犯罪教师“黑名单”制度,便于用人单位进行查询,以堵住监管上的漏洞;学校等用人单位招聘教师要严格审查,将有性侵前科的色狼教师一律拒之门外。

  性侵违法犯罪严重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严厉打击的同时,做好再犯预防很有必要,对有性侵前科教师从业限制,让他们无法直接接触未成年人,给未成年人构筑一道安全保护网,从而杜绝色狼教师再次伸出黑手。(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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