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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尺还老师 更需要一份安全使用“说明书”
http://www.scol.com.cn(2019-6-17 7:58:0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在传统印象中,教师的形象从来和戒尺密不可分。然而,当有媒体鼓励“将戒尺还给老师”,呼吁教师的管教权时,老师们却纷纷表示:你敢给,我可不敢接!近日,记者采访多位中小学教师和学生家长,诸多教师和家长认为,应该“将戒尺还给老师”,但必须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并且细化相关规定,明确管教权的边界和限度(据6月16日《法制日报》)。  

  大凡上点岁数且在农村上过小学的朋友都有体会,家长领着孩子到学校报名,特别是男孩子,都会嘱咐熟悉的老师:我家小子要是在学校不听话,照屁股只管踢。听起来是客套话,其实是对老师的一种信任,既认为孩子不听话需要惩戒,更相信老师不会“只管踢”。但这种家长与老师最淳朴的信任关系,在如今的社会中已基本不存在。再也没有家长能容忍老师动孩子一根手指头,因为法律有明确规定,老师禁止体罚学生,轻则被处分,重则“丢饭碗”,导致学生“寻短见”,甚至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戒尺还给老师很容易,怎么“安全”使用却没有明确“说明书”。处在10岁左右的中小学生,正是最“熊”的年龄段,不能约束自己甚至调皮捣蛋最为常见,无论老师还是家长都希望对“熊孩子”进行必要的惩戒,但惩戒又与“体罚”的界限十分模糊,法规禁止体罚却不反对“适当惩戒”。比如广东省司法厅公布的《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送审稿)》,其中明确:学校和教师依法可以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甚至采取一定的教育惩罚措施。但如何惩罚而又不越界到体罚,却没有权威答案。 

  不仅如此,虽然老师和家长都支持“将戒尺还给老师”,但双方所能承受的惩罚限度又不一样。尤其是现在的孩子,基本都是在家长手嘴里“含”大的,心理承受能力普遍较弱,且不说戒尺“打手心”会让学生感到“羞辱”,罚跑步、抄写作业甚至一句严厉的批评都会让有些孩子“想不开”,2018年10月,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实验小学语文老师应某某要求班上不能背诵课文的29名同学罚抄课文3遍,五年级学生小美课后写下遗书并从六楼跳下,导致瘫痪。尽管目前这起案件尚未宣判,但显而易见的是,无论老师怎么惩罚,一旦导致学生难以接受做出极端行为,惩罚自然而然就成了“体罚”。  

  家长和老师支持对学生的“熊行为”施以适当惩罚,双方心态又各有不同,法律法规禁止对学生进行“体罚”,却没有为适当惩罚与体罚之间划出明确“分界线”,而现在的孩子“自尊心”普遍又特别强,能够承受的惩罚方式和力度又非常小,这些矛盾纠缠在一起,把戒尺还给老师,老师又怎么敢接,即使接过来又怎么敢用?即便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也无法避免会出现类似学生小美的极端行为,而只要出现这样的严重后果,家长不依、学校尴尬,涉事老师更是“在劫难逃”。  

  由此看来,社会在共同呼吁“将戒尺还给老师”的同时,地方甚至国家最高司法机关还应当给戒尺回归课堂配发一份详细的“使用说明书”,尤其是对所引发的后果方面更要做好充分的评估和司法保障,既不能让老师滥用,也不能对合规合理使用造成的“因果”而把责任全部归咎老师。总之,凡是惩罚皆具有体罚性质,缺少一份将适当惩罚与体罚明确切割开来的“说明书”,戒尺的使用安全就没有保证,放在老师手里也是“累赘”。(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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