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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女生“挺身而出”是一堂生动的教育课
http://www.scol.com.cn(2019-6-27 8:13:5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红军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公交车上有人抢夺方向盘,初三女生挺身制止,她是王嫣笑,也是王女侠,今天请向这个14岁女孩学习。6月7日下午,王嫣笑结束了补习准备回家。她乘坐的211路车是城乡公交,从浦江西站开往白马。经过岩头镇的时候,突然一个男乘客从车厢后面冲上来,要抢夺司机的方向盘。王嫣笑冲过去试图制止,但男人力气很大,还是抢到到了方向盘,甚至还往右转了半圈。幸好王嫣笑拖延了时间,司机马上减速踩了一脚刹车,避免了一起恶性事故。(《钱江晚报》6月27日)

  一个不满14周岁的女孩子,尚处在“被保护”的年龄段,可是在公交车上遇到有人抢夺司机手中的方向盘时,这位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却义无反顾,毫不犹豫,勇敢地站出来与歹徒进行撕扯,果断地制止了一起恶性交通事故。王嫣笑同学的英勇之举值得点赞。好人终有好报,王嫣笑同学在前几天的毕业典礼上,她收到了一份特殊的毕业礼物,不仅考上了心仪的学校,还获得了学校“品正少年”的称号,最厉害的是杭州慈善基金会专门跑到浦江为她颁奖。她获得如此殊荣可谓实至名归。

  一个不满14周岁的女孩子,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她的果敢之举释放的都是向上向善的满满正能量。试想,如果王嫣笑同学关键时刻不挺身而出,后果会怎样?我们不难想象。耐人寻味的是,当时公交车上那么多的成年人竟然无动于衷,竟然让一个未成年人去“见义勇为”,这些成年人难道不感到汗颜吗?当下社会,有些人奉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处世哲学,明哲保身成为他们的座右铭,殊不知,这种麻木和冷酷不仅会伤及他人,更会危及自身。

  公交车上抢夺司机方向盘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在我国《刑法》中有一项罪名叫做“危害公共安全罪”。置广大乘客安全与不顾去抢夺司机手中的方向盘,已严重威胁到乘客的安全,对这种犯罪行为,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出面制止,而不是让歹徒为所欲为。

  见义勇为乃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见义勇为不该成为我们这个社会的一种稀有精神资源。非常时期,关键时刻无论如何都不应该让一个未成年人去“挺身而出”。此时需要勇敢地站出来的应该是那些身强力壮的成年人,而不是这位身体柔弱的小姑娘。

  初三女生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是一堂生动的见义勇为教育课,我们在褒奖这位初三姑娘的同时,每个社会中人都应该反思一下自己:见义勇为是所有社会中人的责任和义务,不能让一个未成年人去分担这种沉甸甸的责任,这不是文明社会应有的品质和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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