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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有偿归还失物”与拾金不昧混为一谈
http://www.scol.com.cn(2019-6-14 7:49:4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维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打车时,在车上遗失物品,怎么办?司机归还物品时,乘客要不要给费用?6月11日,滴滴出行公示了《网约车物品遗失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与建议。这也是国内网约车行业首个针对遗失物品的管理办法。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首次明确:乘客因自身疏忽导致物品遗失的,应尽量自行领取物品。如无法自行领取,司机归还物品时乘客应给予合理费用。(6月13日《钱江晚报》)

  乘客将物品落在网约车或出租车上,失主想要找回东西,就得与司机取代联系。一方面,这些司机开车接送乘客原本就具有营业性质,如果将乘客落在车上的东西物归原主,或是在一定时间帮助保管等,这些都会产生一定的人力物力成本,而这些成本再由司机买单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再说,类似乘客车上遗失东西的事例也不在少数,如果每次多出几个遗失东西乘客,司机要开车往返归还,那么,这生意还如何做呢?

  另一方面,网约车规定“有偿归还失物”既能给粗心大意乘客敲警钟、提个醒,也能激发司机积极主动为失主找回东西。事实上,在很多失物归还原主时,都有过这样或那样的矛盾纷争,问题主要出在:一是失主不懂得感恩,有的连说声“谢谢”之类的感激话语都没有;二是前来归还物品者不要说额外受到失主奖励,就连自己路途成本消费也被搭了进去。如此一来二去,谁还愿意做这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呢?

  由此,笔者认为,别把“有偿归还失物”与拾金不昧混为一谈。在笔者看来,拾金不昧是捡到的东西不占为己有,至于失主给拾金不昧者如何奖励和付一定的成本费用,那就可是另外一码事。要知道,拾金不昧者不接受失主奖励是情分而非本分啊!

  再说,“有偿归还失物”也是有法律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和《物权法》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可见,只有不断降低做好事的成本,才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让做好事者在社会角角落落大放异彩。(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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