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安徽的听众向中国之声反映,在砀山县的一个村子里,村民进入贫困户名单,没有实质性的民主评议和公示,扶贫干部的多位亲戚都在贫困户名单中,精准扶贫,变成了“精准扶亲”。(6月10日 中国央广网)
贫困户应按照一定的程序和相关标准公平遴选,这是妇孺皆知的原则。然而,在砀山县的这一个村子,哪个家庭进入贫困户名单?全凭村干部说了算,民主评议和公示都成了制度白条。架空制度的贫困户遴选,沦为部分村干部“优亲厚友”、“精准扶亲”的工具。扶贫,失去了应有的善衷。
如果真的符合贫困条件,村干部的亲属当然也有权被确认为扶贫对象,享受国家的扶贫优待政策。可是,记者调查发现,砀山县的这个村子,有些被扶贫的干部亲属、朋友并不贫困,比如有的住着三层楼房,有的开着超市……正是因为与村干部沾亲带故,被评为贫困家庭,没有经过申请、审议、民主评议和公示等程序。甚至,村民连谁家是“贫困家庭”都不知道,他们是依据谁家免费做了厕所改造,来判断村里谁家是贫困户的。
毫无疑问,这个村子在贫困户认定过程中,出现了违规操作。那么,每个环节上的责任人,比如涉事的村委干部、比如镇扶贫办的工作人员等,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很多人认为刑不下村干部,村干部不是国家体制内的“官员”,就算有了过错,怎么处罚他们?再者,就此事而言,村干部虽然优亲厚友,但他们本身没捞到好处,算不上行贿受贿,追责有点小题大做了吧?
村干部不宜追责?这明显是谬论,不值得一驳。事实上,涉事的村干部也没把自己的失责当回事,这是非常危险的思维。有涉事的村干部认为,前几年评贫困户没有程序,贫困发生率必须高于多少一定数值,才能评选上贫困县,所以,村干部造假,胡写了一些,其中包含了自己的亲戚、朋友。显然,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名村干部表达的言外之意是——这事不赖我,怨当初国家没有评选程序。
涉事村干部不想被追责,他们也不想让国家优待的亲贫困户受到牵连。违规的“精准扶亲”不算旧账,哪有那么好的事?至少在笔者看来,应当对违规操作的村干部进行惩罚。最重要的是,那些享受到扶贫优惠的冒牌贫困户,也应当退回当初领取的扶贫资金,然后再重新调整,帮扶真正贫困的家庭,不能让国家的好政策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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