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开始,东城、西城和通州率先实现了道路停车电子收费全覆盖。近期,有市民在网络上反映,由于电子收费识别系统的误判,自己屡次遭遇“被收费”,到北京交通APP上查看细节发现,被拍到的实际停车车牌号与自己的只是“高度相似”,I被拍成T,0和U混淆,黑牌和蓝牌不分。北京市停车管理事务中心负责人称确实接到了反映车牌识别错误的投诉,未来系统将不断完善,提高准确率。(5月9日《新京报》)
驾驶人一不小心被街头道路两旁的“电子眼”抓拍到违章,等收到违章通知,前去处理时,本人还蒙在鼓里,感到莫名其妙,在自己行车记录的印象中,根本没有走过的道路,怎么就违章了?真是一头雾水!经查证,原来是“电子眼”“看走眼” 误判了。要不是自己较真,被罚款,被扣分真是天大的冤枉!
“电子眼”又称“电子警察”,是“智能交通违章监摄管理系统”的俗称。是通过对车辆检测、光电成像、自动控制、网络通信、计算机等多种技术,对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超速、越线行驶、违例停靠等违章行为,实现全天候监视,捕捉车辆违章图文信息,并根据违章信息进行事后处理。1997年在深圳研制成功后开始逐步推广使用,如今已全面使用。
但是,我们看到近几年来“电子眼”在抓违章的实践中,经常有误判的案例,这不是“电子眼”三眼看人的不公平不公正,而是由于有关部门平时对电子眼缺乏保养与维护,电子眼安装过后,从此再也没人过问,以致“电子眼”出现眼疲劳,最终导致“近视”“老花”,甚至“青光眼”。结果看不清车牌号,经常“看走眼”, 造成误判,导致遵章守纪的驾驶人被冤枉,没停车却“被收费”,没有违章却被扣分和罚款。
诚然,“电子眼”是科学的,“电子眼”的作用是不可怀疑的。我们要相信“电子眼”的公平公正性。但是有了电子眼,也要进行维护保养。以为长期的日晒雨露,辛勤劳作,“电子眼”也有“眼疲劳”的时候。诸如“电子眼”被风沙灰尘蒙蔽,系统故障等等,结果可能导致“电子眼”迷了眼,产生“近视”“老花”等现象,有的甚至患了严重“眼疾病”——“白内障”“青光眼”等,因此“看走眼”误判也就顺理成章。
因此,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电子眼”的维护保养,经常进行“体检”,采取预防措施,并及时医治“电子眼”的各种“近视”“老花”等眼疾,确保“电子眼”“心明眼亮不糊涂”。同时应建立应急机制和纠错制度,经常进行检查复审,一旦发现因“电子眼”故障误判处罚错误,除了及时纠正外,应向被误判对象道歉。确保“电子眼”在查违章的合法合情合理,公平公正。以维护“电子眼”执法的权威和公信力。(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