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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把道德与法律“丢弃”在了路边?
http://www.scol.com.cn(2019-5-29 8:20:0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有媒体报道称“海南万宁市人民医院将转院患者丢弃路边”,引发关注。记者28日从万宁市人民医院获悉,该院对包括医生、护士、司机在内的当事转运人给予停职及谈话教育处理(据5月28日《中新网》)。  

  “医院将转院患者丢弃路边”,咋一看这样的新闻,相信很多人都会和笔者一样,马上就想对这样一家“医德丧失”的医院予以痛斥,甚至还会对现如今“堕落”的医德医风发表一番感慨。但从涉事医院给出的调查结果来看,事实情况不仅与我们所想像的相差甚远,甚至觉得医院“做得对”,对带这样的“讹人患者”,“丢弃”在医院门口的公路边已经是“客气”,按照不少网友的表示,应该将其“丢”的更远。  

  根据涉事医院的调查描述,16岁的女患者,因“被他人殴打致全身多处疼痛半天”入院,而医院和医生,按照患者家属要求,通过各种检查设备把女患者从头到脚、由内到外仔仔细细的全部检查一遍,除了表皮出现多处软组织挫伤以外,并没有发现有其他异常。按说,没有受到较大伤害对患者和家属都是好事,留院观察一下出院走正常法律途径对“殴打者”进行处理即可。  

  在笔者看来,这位女患者和其家属显然对涉事医院没有给自己查出“伤情”产生不满,不仅指明要求万宁市人民医院将其转院到海南省人民医院做进一步检查,还强烈要求必须由医院派出救护车护送。万宁市人民医院一方面考虑到救护车也是珍贵的医疗资源,一方面认为女患者完全可以自主行走,乘坐其他社会车辆同样可以安全前往。虽不情愿但经不住患者家属的一再强求,最后将患者送到距海南省人民医院急诊科一路之隔的公路边,从下车处到急诊科仅仅只有20米远。但就是因为救护车没有给患者和家属送进省医院急诊科,却被患者家属有意识的拍摄视频上传网络,于是,一篇“有图有真相”的《海南万宁市人民医院将转院患者丢弃路边》报道横空出世。  

  不难看出,女患者和其家属之所以要“黑”万宁市人民医院,并且强烈要求该院派救护车将患者送到上一级医院,“不查出伤情不罢休”,就是希望医院能够出具他们所需要的“检查报告”来加大自己的受害程度,而对费用方面的不予计较,恐怕同样也是因为有实施加害的一方“兜底”。但万宁市人民医院显然没有满足女患者和其家属的要求,所有检查做了一遍,居然都没有发现足以让患者家属一方满意的结果。受害程度不同,直接关系到加害一方所承担的责任大小,而女患者及其家属显然是要借医院之手,让加害者一方承担更严重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成本。  

  其实,类似这样以受害者自居要求医院重复检查过度医疗的现象,几乎所有市级以上医院都遇到过,不仅出现在某些治安和刑事案件中,交通事故领域更是多发。平心而论,被他人殴打或是一般治安案件中的受害者,在身体受到不法侵害的同时,内心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创伤,希望加害一方受到法律惩处和加倍付出经济成本的心情也能够理解。但是,法律是以事实为依据的制度规章,既不能用虚假伤情进行欺骗,从做人的道德来衡量,受害一方也不应该“得理不饶人”,应当说,万宁市人民医院并没有将转院患者丢弃路边,倒是患者和患者家属,不仅把做人的诚实守信丢弃在路边,更丢掉了对法律与道德的尊重。几位医护人员包括救护车司机因此还受到处理,患者和其家属更应当感到内疚和羞愧。(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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