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丑你横穿”“你横穿马路,家人医院等你!”“被撞死翘翘”。5月9日,一段厦门海翔大道附近公路竖立另类警示牌的视频走红网络。当地安监站称,设牌是因常有行人横穿马路,存在安全隐患。目前,道路两侧防护设施基本建成,相关警示牌内容也已完成更新。(《北京青年报》5月10日)
与以前标准化但千篇一律的交通警示牌警示语相比,厦门市海翔大道附近公路上的警示牌确实有些“另类”,这些交通警示牌除了画有禁止人行标志和“请走地下通道”等字样外,?“你丑你穿行!”“还横穿马路!被撞就死翘翘”“你横穿马路?家人医院等你”等警示语更让人触目惊心。这些被当地人称作“最直白交通警示”,已经推出确实让人新奇而且极具视觉冲击效应。这些“直白交通警示牌”警示语,直接直白地道出了不文明甚至是违法交通行为给社会、给自己、给家庭造成的严重后果,不仅警示警告意味更强烈,冲击力更强,而且也更容易引发交通行为人的警觉,警示作用相较普通交通警示牌警示语言而言,其作用和效果不言而喻。同时,相对于普通交通警示标志和警示语言而言,“另类”也是一种“视觉疲劳”和“审美疲劳”的唤醒,也能从根本上调动和提高交通行为人尤其是驾驶对象的警觉和行为矫正自觉,这些是值得肯定的。
但这些“直白警示语”同时也引发了不少公众的反对和质疑,主要就集中在“直白警示语”中特别是“死翘翘”、“被撞死”等词句,让人颇觉晦气和怪怪知感,似乎有些不任性的内涵。其实,在对“直白”交通警示牌警示语表示质疑的背后,还有另外一种担忧,那就是虽然警示牌“直白”之语引人关注,冲击力强,但这些过于直白和吸睛的警示语,反而还会成为一种吸引交通行为人注意力的因素,这对于驾驶人而言,尤其会导致驾驶注意力的分散和驾驶应急反应意识的削弱。如果一个驾驶人看到“直白警示语”,冲击力强,注意力容易引心有旁骛和心有所思而分散,这对于驾驶行为和交通行为而言,危险确实不容忽视。
同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全国实行统一的交通信号。而交通信号就包括了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而“直白交通标志牌”显然是不合法的,也是地方个别部门的自我行为,并不符合《》《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和要求。同时,按照规定,交通标志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直白交通标志”显然不符合规定。
从上数分析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从安全角度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的角度,交通标志确实需要“直白”的表达方式来完善和充实,但从依法而为以及最大程度科学保障安全的角度,以及从规范、准确和凸显交通引导人性善意的角度,“直白”也是不能随意而为的。这就对我们的交通标志管理提出了一种提示和提醒,那就是交通标志可以“直白”但不能“另类”。也就是说可以采取“直白告知”的方式丰富交通标志以及警示语内容,但“直白”也必须依法而为,必须遵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其实解决这个问题也不是什么难题,目前最科学的态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结合各地“直白交通标志牌”的创新,尽快对现有的交通标志标准进行完善,比如吸取和借鉴个别地方推出的“交通直白警示”、“萌警示”、“人性警示”等,对现有的国家交通标志标准进行修订完善,充分吸纳这些创新之举,让交通标志及规范,有具现代意味和人性化善意内涵,这样不仅能科学完善交通标志管理,同时也能有效避免“另类标志”出现引发社会和民意不满与质疑。同时,还要严格交通标志管理,严格按照事先备案审批、充分征求民意、必要时推行听证等程序,对交通标志的设置、更新、更改尤其是对交通标志“直白式”创新等进行科学的把关审核,达到既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又兼顾民意期许,更体现安全教育引导功能,这样才是一举多得的善意务实之为。(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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