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婚”必须与文明和法制同行

http://www.scol.com.cn(2019-5-8 8:04:3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刘天放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为建设和谐、美丽、文明、礼仪大家园,使闹喜行为不违背公序良俗、不妨碍公共秩序、不危害公共安全、不影响市容环境、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近日,中共莘县县委宣传部、莘县文明办、莘县行政综合执法局等7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决定对低俗、恶俗、危险闹婚的现象进行集中治理。

  众所周知,“洞房花烛夜”是人生的“四大喜事”之一,代表着人生将翻开新的篇章,这也是古往今来人们对其特别重视的原因。然而,一直以来,“闹婚”在很多地方已从风俗堕化成恶俗,近年来发生的诸如“捆绑新郎”,甚至“扒光新娘衣服”乃至“公公强吻儿媳”这样的丑剧都曾上演过,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公然践踏新人权益。

  本次山东莘县7部门联合发布的通告,对恶俗“闹婚”集中整治,这在全国还比较罕见,说明那里的恶俗闹婚现象可能很严重。而通告中,对闹婚的各种具体方式给予了说明,除了号召党员干部职工要发挥好“头雁效应”外,对违反者还根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进行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正常“闹婚”,能是给婚事增添喜庆,而恶俗“闹婚”则是糟粕,必须剔除。近年来,各地的恶俗婚闹不断见诸于媒体,其中,有的对新郎、新娘造成的人身侵害,轻者留下心理阴影,重者造成人身伤害甚至危及生命。恶俗婚闹行为,不仅严重侵蚀中华优良传统文化,甚至涉嫌违法。有些恶俗闹婚,绝非打法律的“擦边球”,而是本身就违法。

  其实,恶俗闹婚可谓人人厌恶,因为如今不少打着“闹婚”名义,实则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与原本破除新人的紧张感,创造轻松欢乐的结婚氛围之目的,已背道而驰。捆人上树、肆意扮丑、啤酒沐浴、砸窗拆门、拳脚相向甚至强迫模拟交媾等丑恶现象频现,胁迫新人就范,这使风俗变恶俗、热闹变胡闹、闹婚变闹心,这无疑公然侵犯他人权益,是涉嫌违法行为。

  可见,莘县发布通告,集中整治恶俗闹婚,实属必要。这既是一个号召,也是一个提醒;对那些认为洞房花烛夜就可以“胡闹”的人更是一个警告。凡事都要有个“度”,“闹婚”也一样。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时代,恶俗“闹婚”绝不能被允许,而是必须与文明和法制同行。(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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