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拍”举报违章有奖当慎行

http://www.scol.com.cn(2019-5-5 7:44:4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刘天放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5月1日,《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公安交管部门同步启动了交通违法有奖举报措施。截至5月2日中午,已有1.7万余市民实名注册参与,并上传举报8类交通违法行为1775起。

  两天就接到这么多起交通违法行为,这当然与天津公安交管部门的“举报奖励”制度有关。据悉,被举报的交通违法,经天津公安交管部门确认后,将给予举报人20元或100元的奖励,每名举报群众每月最高可获得1000元的奖励。查看上述“条例”获知,可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多达几十项。

  事实上,举报交通违法有奖,早在数年前就有一些城市已经试行过,最引人注目的,当属浙江台州市交警部门2017年推出的举报违章奖励“减分券”,还曾引起很大争议。而最大争议点就在于:市民举报交通违法可获奖励这件事是否合法?因为交警是公安机关,而查处交通违法,是公安机关权力的一部分,不可将此委托给他人。虽然市民仅是在协助公安机关取证,但同时也变成了交管部门的“打工者”,一旦存在交易行为,就可能使执法变味儿。

  何况,那些鼓励市民随手拍违章获奖励的先期城市,在搞了一段时间后大都不了了之,甚至不少城市取消了这一做法,因为违章并没有明显减少。倒是听说有人把拍违章搞成了“职业”,每个月顶格领取奖金,一年下来赚了些外快。可见,鼓励市民随手拍违章,并没有形成足够的威慑力。

  更严重的是,虽然鼓励市民举报违章的初衷没有问题,但必须谨防人性之恶的释放。如果没有制度性约束,再好的人也有可能变坏。而有奖举报违章的制度设计,就是在有意无意地释放人性之恶。试想,举报者与违法者之间是陌生人关系,这很容易把身边的人都当成“敌人”,只有举报才能得到奖励,就是让人人都为了利益对他人保持警惕,虽然是举报违章,却也有人为制造社会矛盾之嫌。

  总之,“随手拍”举报违章有奖,还是当慎行,无论从法理上还是道义上,都存在瑕疵。去年在浙江金华,一位车主在行驶过程中拍下了前方车辆的违章视频,不料警方不仅处罚了被举报的司机,连拍摄视频的车主也被罚了50元,因为随手拍的这位车主也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办法》中不得手持手机开车的规定。看来,在随手拍尚无法真正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对此举还是要慎之又慎。(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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