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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设高质量科技供给体系的思考
http://www.scol.com.cn(2019-4-11 11:09:40)  四川日报    编辑:盛飞
作者:韩文丽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阶段,建设高质量科技供给体系,不断提升科技供给能力,是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能否顺利实现跨越发展的核心所在。

  近些年我国政府围绕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和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科技供给环境不断优化。但是,与其他创新型国家相比,我国科技供给体系还存在许多问题,如基础研究投入比重较低,源头创新能力不足;企业主体研发投入动力不足,领先的创新型企业较少;研发投入效率不高,企业利润率偏低。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表现为:国家科研基础研究经费来源单一,主要依靠中央财政科技投入(占90%以上);在科技源头提供能力上缺少世界一流大学、顶尖的科研机构和引擎企业,社会力量和各种非政府组织缺乏参与科技活动的意识、能力和动机;而在科技需求端,绝大多数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主要还是靠低成本比较优势和低端要素投入,经济发展和科技需求与科技体系的正向反馈作用尚未显现。

  更深层次的原因则在于政府与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存在角色错位。第一,一些地方政府以任务目标考核和经费使用控制作为科技资源监管的手段,将投入规模的持续增长作为衡量科技水平提升的重要指标,导致对已有资源使用的评估、整合、优化及二次开发相对不足。第二,一些国家科研院所、高校等研究机构之间缺少分工合作,导致资源浪费。第三,主要研发机构在本质上不是真正的市场主体,难以形成能够直接转化为市场利润、助推国家长期科技创新发展的有效供给。第四,在政府应当承担的公共产品提供、环境建设方面,总体上尚未形成市场导向的协同治理态势。

  针对上述问题,提升科技供给能力可探索从四个方面入手:

  第一,区分政府和市场边界,分清“政府主导”和“市场主导”的区域。把可以通过价格、竞争和利润解决的问题全部交给市场,政府主导则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提供具有公共物品性质的科技供给,包括高等教育和高级人才培养;关系到国家战略的重大基础研究和源头技术、核心技术、支持产业升级技术;用于支持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各种必要设施和条件。二是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和法治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产权,破除歧视性限制和各种隐性障碍,通过“质量溢价”激励供求双方都有提高科技成果质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建立普适性的服务体系改善市场信息不对称,通过完善信用建设保证公平竞争并减少投机行为。

  第二,治理科技力量布局,提高国家创新体系效能。一是对国家财政支持的科技供给主体进行科学分类,明确各自的主体定位和主体使命,从源头上解决重复研究、资源使用效率低等问题。二是要建立正确的绩效观与发展观,在分类的基础上对科研成果和发展水平进行精准评价和激励,对科研成果的评价淡化“量”的要求,加强“质”的考量。基础研究主要应从是否解决重大的科学问题,开辟新的研究方向或方法,应用研究从是否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或提供系统解决方案,技术成果从是否产生最终市场价值,软科学从是否产生有影响的咨询建议等角度分别进行评价。对于科研人才,要从社会荣誉、事业发展和经济利益展开多元激励。此外,引入独立的第三方评估力量,对科技发展战略的制定、科技项目的选择、科技成果的认定进行评估,对科研成果后期效果进行长期跟踪和数据反馈,为科研布局及政策调整提供理论依据。

  第三,完善科技投入管理体制,在尊重市场逻辑的基础上重点营造有利于科技发展的环境。科技管理应重点做好科技管理顶层规划,以提高财政科技资源效率、激发市场活力为重点整合原有的政策体系,展开资金投入和监管工作;逐渐减少财政补贴等直接投入。地方财政投入的重点应放在战略性研究和环境培育方面,一是要坚持以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政策为依据,促进科技资源向优势和重点产业集中;二是充分利用财政资金引导、放大和激励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流入科技创新领域;三是要重点开展科技资源公共平台建设,大力推进科技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提高科技资源配置的市场透明度;四是要重点培育各类专业化科技服务中介组织,通过服务采购、税收、融资优惠等多种手段,完善产学研资介结合的大环境。

  第四,探索以科技供给为依托、以项目为纽带,示范企业为切入点,企业联盟为结合点的不同供求对接模式。前期可根据区域产业发展中的实际需求,选择若干个产业链关键节点上的综合配套技术,将成果拥有者、传播者和使用者联系在一起,共同建设集指导培训、技术引进、研究试验、产品开发、商业模式展示推广为一体的综合示范项目。通过试验样板打通科技成果面向市场的通道,最终实现可供复制、推广的做法和经验。(作者系西南交大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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