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露女戴红领巾”恶挑公序就该依法严惩

http://www.scol.com.cn(2019-4-9 7:52:1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许朝军
作者:许朝军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公安局8日在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四川省仁寿县人唐某某(女)为博取眼球、增加粉丝和视频观看量,2018年以来,在农田中拍摄穿着鲜艳暴露、佩戴红领巾的捕鱼视频,并在快手平台上传,被各地网民纷纷观看转发。2019年3月28日,涉事人员唐某某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一千元,责令其删除相关视频。帮助其录制视频的吴某某也被警方教育训诫。(中新网4月8日)

  红领巾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标志,它代表红旗的一角,是革命先烈的鲜血染成。从这个角度而言,红领巾只能是少年先锋队队员的佩戴标志,也只能是少年队员才能公开派代并在体现少先队社会角色场所和活动中才能郑重使用,但相对于一个成年女子而言,在没有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氛围下擅自佩戴而且还衣着鲜艳暴露、在捕鱼场所佩戴红领巾,这显然是对红领巾自身的庄严意义和神圣载体价值的亵渎,更是对红领巾使用意义的随意污蔑。同时,从该行为中看,“暴露女戴红领巾”行为的根本目的,是博取眼球和网络点击量,也就是用故意乱用红领巾对社会公序良俗产生冲击而汲取公众注意力,这显然是一种采取对社会公诉良序进行恶意挑战而获取“出位”效应的畸形。从行为本质和对社会公序良俗构成的冲击角度而言,这显然是一种低劣的、让人不齿的鄙陋之举。同时,从行为导致的后果而言,“暴露女戴红领巾”除了让正义者和良知者不齿和愤怒之外,更关键的是,这种行为还会无形中对社会风化和道德良俗造成负面冲击甚至是颠覆了人们对公序道德的认识和判断,这对于社会道德构筑和社会秩序构建而言,更是不容忽视的极端恶劣影响,对此行为必须旗帜鲜明地进行抨击和抵!

  同时,从法律角度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扩法》明确规定: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唐某某采取“暴露女戴红领巾”的恶俗行为标签,来达到博取眼球、网络“出位”、吸粉赚取点击量的行为,不仅阴暗丑陋,而且更涉嫌否定红领巾“代表红旗的一角,是革命先烈的鲜血染成”的红色价值和革命传统意义,这无疑更是对英烈精神的亵渎和否定,显然更是一种彻头彻尾的违法之卑劣,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氛围营造角度而言,这种负面影响更是对未成年人保护的一种破坏和负面刺激,更应该依法从严打击。惟有如此,才能匡扶正义,重构社会公序良知。

  事实上,类似的丑陋行径并不鲜见,其中AV女优戴红领巾参与公益活动、在红领巾上印制广告等行为的出现,无不在社会舆论中引起轩然大波。红领巾是少先队标志,是革命先烈的鲜血染成的,是红旗的一角,其意义和作用不容任何人亵渎和损及以及否定,但上述负面现象和行为的出现,不仅让人愤怒不安,而且也凸显出现实中对红领巾意义功能以及革命先烈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的不到位,同时更折射出现实中对污蔑和否定社会公序良俗和英烈精神的打击治理力度不够。因此,面对这些另类出格、涉嫌违法的行为,我们不仅要及时叫停、制止抨击、依法从严惩戒,同时更要加大宣传力度,从凸显英烈和民族精神、架构公序良俗、构建道德秩序和法纪规范的角度,既要从正面积极宣传正义彰显社会公序良俗,鞭挞恶意挑战公序良俗的阴暗丑陋,更要在依法从严惩戒恶意挑战公序良俗行为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作用,警示全社会都尊重和呵护的道德公序,都敬仰尊崇英烈先锋,让公序良俗回归并成为社会主流,让道德和法治成为自动规约违背良俗道德的行为规范,这样类似的“暴露女戴红领巾博眼球”之类的畸形和帮凶才会从根本上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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