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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广告换了“软马甲”照样该严打
http://www.scol.com.cn(2019-4-17 10:26:2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吸烟有害健康早就是社会共识。从《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到我国的《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都对烟草广告予以禁止。然而,北京市疾控中心昨天发布的一项为期半年的监测显示,烟草营销并没有在传播媒介上绝迹,营销手段也从以往的硬广告向软广告变化,让监管面临更大挑战。

  检测发现,女性和青少年正在成为烟草营销信息的主要传播对象。近年来,一些烟草品牌开始从女性群体中挖掘潜在消费者,针对女性的互联网烟草广告有所增加。其中,爆珠、细支和某烟草品牌成为最常被讨论的关键词,味道也是女性喜欢的各种“淡味”或“甜味”。这类互联网烟草广告往往打着诸如“分享生活”的幌子吸引女性。

  而对青少年的广告营销也很隐蔽,有些烟草软广告看起来是劝阻青少年吸烟的,但打开后介绍的却是贩卖香烟的。不少推销的烟草多是低焦油、电子烟,但低焦油、电子烟也危害人体健康。青少年正处于成长发育期,一旦染上吸烟的习惯,势必危害其身体健康,影响其学业和生活。而女性吸烟不仅危害自身健康,甚至影响到下一代。

  2016年,我国出台《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烟草广告。此前,《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13条规定指出,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而201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更是明确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但面对诸多法律规定,还是有烟草机构频繁打起擦边球。

  软性植入吸烟广告很隐蔽,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广告投放”,实际上还是以做烟草广告为目的。据业内人士称,很多软广告的发布者背后都是烟草营销机构。互联网上打擦边球的烟草软广告,危害极大。因此,加大网络监测、加强相关部门的合作、戳穿软广告的谎言等都不可缺少。尤其是在监管上必须持续发力,对涉嫌违法者,必须按照相关法律严惩不贷。

  由此,烟草广告换了“软马甲”照样该严打。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消费国、受害国,控烟刻不容缓。公开资料显示,我国目前的吸烟率已是全球最高,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高达28.1%,其中男性吸烟率达52.9%,女性也接近一半。控烟属于一项常态性工作,对此,在加大监管力度,形成联动机制的同时,还要加快出台控烟法,以对烟草生产企业、营销机构,形成更大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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