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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演讲为幌子“校园卖书”有辱“作家”称号
http://www.scol.com.cn(2019-4-22 7:55:4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曲征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童话大王”郑渊洁因被指于“童书作家榜”榜上无名,发文揭露榜上部分童书作家销量存在“猫腻”,即通过进校园推销获得高版税收入,认为这种“进校园推销”的行为不妥。记者发现,确实有作家存在进校园卖书的情况,而且有出版公司策划人员将其总结为推销书籍的成功策略。(4月21日《北京青年报》)

  童话书的阅读对象主要是中小学生,于是,出版社、书店、书籍作者,就想出一个增加销售量以获取暴利的绝妙方式:以演讲为幌子,“顺便”捎带向学生推销书籍。事实说明,这种办法真的管用,最终,作家进校园演讲以推销书籍的方式便成为部分图书从业者的“套路”。

  久而久之,“校园是书店重要的销售终端”、“书店与当地教育部门加强联系”便成为图书尤其是童话书推销的真谛。据某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策划负责人介绍,从2005年开始,公司积极邀请作家走进校园演讲并现场签名售书,2000多场讲座活动,直接拉动销售6000余万元。

  童话作家,在人们的心目中是令人敬仰的,所以,当他们屈尊到学校讲述人生、励志故事,传授写作技巧的时候,家长以及同学们是热烈欢迎的,并且是踊跃参加的。不过,要面见作家,有个前提,那就是得购买作家的书籍。在郑渊洁所列的一份温州某小学征订单中写道:邀请知名作家进校面对面交流,书城对学生的图书征订量是有要求的;当天有意愿与作家面对面交流、签名的孩子,请提前征订作家作品,图书没有折扣。

  显然,孩子们要想面见作家,就得购买该作家的书籍,并且“没有折扣”。不过,“没有折扣”系出自学校之口,而在具体结算过程中有无折扣,外人就不知道了。所以,学校与书城以及作家之间有无利益上的瓜葛,是否织成了一个利益链,还真的说不准。倘若存在利益链,那么,这与逼迫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复习资料何异?

  演讲就是演讲,不能携带任何商业行为。作家进校园,要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干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学校和师生增加额外负担。不难想象,演讲一段时间之后,就忙着售书,既侵占了学生上课时间,也让作家斯文扫地。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任何人不得进入中小学校园推销商品。去年10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国各地教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童书也是商品,所以推销童书的商业行为也是违法行为。

  不过,要防止进校园推销书籍的行为发生,不能仅仅依靠出版社、书城以及作家自律,教育主管部门还要多做些工作。考虑到推销书籍的最后落脚点是学校,所以应该在学校层面多做文章。可以实行校长负责制,提前打好预防针,让学校织好防护网,严禁推销书籍的活动走进校园,一旦发生类似情况,就要让校长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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