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盲人的“教师梦”卡在不合理规定

http://www.scol.com.cn(2019-4-15 8:08:3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刘天放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一名视障人士的求职经历引起媒体关注。他叫郑荣权,是全国第一批、浙江首位使用盲文试卷参加普通高考,并被普通大学录取的盲人大学生。2015年,他在高考中考出了570分的高分,被温州大学录取,大四即将毕业的他,正在为求职找工作奔波。

  遗憾的是,郑荣权报考了南京市盲校的教师岗位,在渡过重重难关好不容易参加考试,并且考试排名第一的情况下,却因视力达不到公务员体检标准,面临即将求职失败的后果。但他坚持认为,他完全能胜任盲校的教师岗位,自己的职业诉求合理合法。

  真像郑荣权自己所言,“不论从我个人的实践经历来说,还是从已经在盲校工作的教师来说,或者是相关专家的研究,没有一个实例证明盲人不能在盲校教书。”然而,现实却不随人愿,因为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如果他视力不合格,就不能在盲校当教师。

  事实上,郑荣权遇到的难题,核心即本质是视障人能否胜任盲校教师岗位的问题。既定规则要求,求职者必须符合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而在郑荣权看来,现有的规则存在一定问题,起码对盲人来说不公平,而他的诉求并非没有道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章“劳动就业”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

  该法“总则”第一条就规定,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可见,包括视障人在内的所有残疾人,劳动就业受法律保护,不得歧视。虽然在盲人学校当盲人教师,按照现行规定申请人的视力必须达到公务员的体检标准,但显然与国家法律有冲突。

  如果一位获得大学文凭的盲人且是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第一的盲人到盲人学校当教师,却因为视力不合格而被拒,这实在说不通。符合公务员标准的体检,未必适合于盲人教师。对此,南京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很重视这个事情,但是否录用郑荣权,不是教育部门一家决定的。目前正在积极和市人社局沟通,并上报市政府妥善处理。

  我国现有1700多万视障人,相当于每80人中就有一个“黑暗中的行者”。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盲协常务副主席李庆忠曾在全国两会上多次呼吁,盲人可以胜任教师工作,且在教授盲人学生时还有着独特的优势,但他们却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限定望而却步,无法从事教师工作。由此,修改相关标准,为残障人在就业上提供便利,使像郑荣权这样的盲人朋友实现“教师梦”,方能体现社会的和谐文明进步。(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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