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读经班”变成义务教育“毒药”

http://www.scol.com.cn(2019-4-10 8:18:4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刘天放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北京青年报记者在通州、朝阳、西城、丰台等区暗访时发现,全日制“读经班”依然存在,混班教学、放弃“数理化”等学科知识、授课教师无资质等现象依旧没有消除。调查显示,这些读经班多隐蔽在郊区别墅、居民楼里办学。(4月9日北京青年报)

  读经班中,孩子每天“读经”五六个小时都是“最低限”,有些还孩子早晨4点起床,一天要“读经”10小时。住读制学生则要读经8-9个小时,在通州“读经”书院,学生每天读经典的时间更长。“读经班”还把数学课变为选修,认字用“糊里糊涂”法!

  然而,全日制“读经班”,无论是办学资质还是教学质量,既违反了《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更违反了国家《义务教育法》。因为无论培训时间,还是付费方式、租赁的办学场,还是教学内容安排等,都与北京市的规定相悖。更严重的是,“读经班”招收义务教育适龄学童,排斥数理化等学科类课程,严重违反《义务教育法》中适龄儿童必须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之规定。

  令人费解的是,一些家长受孩子教育方面的困扰和焦虑,在“读经班”的蒙蔽下,仍执迷不悟,送孩子去“读经班”这无疑违法了北京市乃至国家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不让孩子入正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反而迫使其到“读经班”读经。擅自让孩子放弃正规教育而转投“读经班”,这样的家长真是糊涂透顶。殊不知,“读经班”的课程设置和讲授内容,与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念和知识体系严重脱节。在严厉打击违法“读经班”的同时,部分“病急乱投医”的家长,也必须承担应有的责任。

  众所周知,义务教育中的“义务”是双方面的,国家提供教育是义务,而家长让孩子接受教育也是义务。擅自剥夺孩子接受正规义务教育的权利,就涉嫌违法。现实中一些家长对学校教育不满意,或孩子有过不愉快的学校教育经历,还无法适应学校教育环境,这是客观事实。然而,这绝非是不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借口。“读经班”根本无法替代义务教育,“读经班”以非常迂腐的“摇头晃脑”方式毒害学童,因为“读经班”的教育不成体系、缺乏思辨、不求甚解,不利于培养孩子的思维认知能力,也不利于其健康成长。

  而在地方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双重约束下,还是有“读经班”暗中经营,毒害学童。这就提醒我们,加大监管,严格执法,必须常态化。同时,还要不断完善教育的体制机制,对由于焦虑等带来的合理个性化需求也要正视。而无论如何,“读经班”仍在隐蔽办学,且授课教师连资质都没有,看来事情比想象得严重。义务教育的至关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读经班”替代义务教育,那无疑是一剂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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