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社会民生 >> 正文
“安全帽”不安全谁戴都不行
http://www.scol.com.cn(2019-4-18 7:55:2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许朝军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7日,应急管理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如果连工人的安全帽都不安全,又怎么能够实现生产安全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决不能流于形式,浮于表面。根据国家标准规定,安全帽要符合GB 2811-2007《安全帽》要求,安全帽的选用需要符合GB/T 30041-2013《头部防护 安全帽选用规范》要求。  

  应急管理部官方微博之所以发布这条消息,源于近日几段工人安全帽和领导安全帽对比的热传视频。这是一位工人师傅在短视频平台上上传的视频,在4月11日的视频中,该师傅手拿两个安全帽,自称一个是领导用的红色安全帽,一个是一线工人的黄色安全帽,两者敲打之后黄色的安全帽破碎。  

  估计很多人看了视频后第一个反应就是“安全帽还分级别”,安全帽是工作证为保证工作人员安全而佩戴的头部保护性“帽子”,安全帽的根本作用就是保证安全,基本性能要包括抵御坠物对头部造成的伤害,按照安全帽的标准,普通型安全帽还可增加阻燃功能,防静电性能、电绝缘性能、侧向刚性和防寒性能等。但从视频中领导用的红色安全帽和一线工人用的黄色安全帽碰撞敲打之后黄色的安全帽破碎中不难看出,领导用的安全帽安全性能显然要比普通工人的安全帽要有保证。安全是大家的事,不是领导的事,保证安全人人有责,保证安全肯定不是保证领导的安全。因而,领导和普通员工所用安全帽不一致,正如应急管理部一针见血所言:这显然是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流于了形式,浮于了表面。这样的行为,是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的极端畸形。  

  领导和普通员工安全帽“有别”,普通员工的安全帽竟然“不安全”,这背后透露的不仅仅是安全生产责任的缺失,更是对职工安全权益的漠视和儿戏,面对此确实让人震惊和愤怒。但面对“安全帽”不安全现象,折射出的不仅仅是安全责任流失、安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更是安全设施和用品质量是否存在缺陷的大问题。根据国家标准规定,安全帽要符合GB 2811-2007《安全帽》要求,安全帽的选用需要符合GB/T 30041-2013《头部防护 安全帽选用规范》要求。而一敲击就碎的安全帽显然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那么这些不安全的“安全帽”到底是不是符合国家标准?这些产品是何方神圣生产?这种产品都流向了何方?这些问题更值得追问。因为如果这些产品不合格,那么不仅仅是一个工地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不仅仅是一个工地上工作人员个人生命安全问题,更关系到众多工地和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以及安全防范问题,这更是一个让人想起来就悚然惊出一身冷汗的大问题。  

  实事求是而言,“安全帽”不安全谁都不能戴帽!由此而言,不安全的“安全帽”不啻是一封安全举报信,其背后折射出的不仅仅是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监管是否到位的问题,更是安全设施和安全产品质量的大问题,这些确实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和跟进,对涉事的安全帽应该立即启动调查,不仅仅是要调查涉事企业和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履行是否到位,更要调查这些“安全帽”到底安全与否、来自哪里、去向如何?这些显然更需要尽快调查核实并从研究责和公开到位。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