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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书记建活人墓要对监管者实行“连坐”
http://www.scol.com.cn(2019-4-10 9:15:0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毕文章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有网友发帖爆料称,云南镇雄县赤水源镇木瓜村一副书记耗资百万在村里建造了一个占地1亩多的豪华“活人墓”,并从村口到墓地开辟修建了一公里长的水泥路,还在坟墓两边栽种很多名贵的风景树,墓前开挖了一个水塘等。4月8日,赤水源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目前,当地政府已于4月1日免去涉事村副书记的职务,同时责令其4月10日前自行拆除。(4月9日澎湃新闻)

  阴地不如心地,后人须学好人。党员干部带头建活人墓这样的事情,一点都不奇怪,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国家出台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明文禁止修建豪华墓、活人墓。为何屡禁不止呢?说穿了,因为某些党员干部的思想已经偏离了正常的轨道,信奉“入土为安”那一套,破坏了生态环境,触犯了公众的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同时也折射出了有关部门在监管上的慢作为、不作为。要杜绝活人墓现象,需要政府部门强化监管,更需要广大市民树立“厚养薄葬”的殡葬观念,共同营造一个文明的丧葬环境。

  都见活人遭罪,谁见死人享福?众所周知,“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马克思的这句名言,每个党员都该牢记。村副书记建活人墓,意欲何为?党性何在?只是被免去党内职务,这也太便宜了,应该受到罚款等处罚,才能起到杀鸡给猴看的作用。更重要的是,明晃晃的活人墓就摆在那里,上级监管者难道是睁眼瞎吗?是挨揍打呼噜——假装不知道,还是看到了不管不问,放任自流呢?难道就不应该受到处罚吗?上级主管部门应该好好查一查,严肃处理,给群众一个交代。

  近年来,现实中有些党员干部在党不言党,在位不为民,白天讲马列,晚上敬鬼神。把人民群众当成敝屣来对待,把风水先生奉为“座上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可是,有些党员干部把党纪丢于脑后,大搞求神拜佛,影响恶劣。须知,迷信思想就是“地雷”,随时都会“爆炸”。对待那些不信马列信鬼神的党员,千万不能姑息养奸,必须及早开除。免得一条鱼腥了一锅汤,败坏了社会风气,污染了政治环境。 (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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