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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准用好干部选拔的“路径”
http://www.scol.com.cn(2019-3-18 9:09:0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郑端端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选人用人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衰成败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仅蕴含着重大理论创新,提出了一系列富有针对性创新性的新思想新观念,更为新时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选人用人一直都是从政环境的风向标和晴雨表。修订的条例不仅吸收新的实践成果,抓住了选准用好干部的“脉点”,又回应新情况新问题,给干部选拔任用亮出了“标准答案”,提供了选准用好干部的“最佳路径”。要把精准科学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立起干部选拔严实“标尺”,构建好干部选拔任用链,使党管干部与发扬民主相统一、客观全面与政治首关相一致、精准选人与岗位要求相适应,不断培养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以好的用人导向涵养健康政治生态。

  党管干部与发扬民主相统一。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管干部原则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最鲜明的政治特色,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发扬民主是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的内在要求。党管干部与发扬民主是相互联系、辩证统一的。此次新修订的条例不仅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始终,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把关定向作用,更把“群众公认”“群众认可”、践行群众路线、调整民主推荐程序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要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把党管干部与发扬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在选人用人上全程把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动摇,又要多渠道、多角度、多层面听取干部在群众的口碑、观察干部日常表现、识别干部为人处事作风,改进民主推荐,使党管干部在严格、科学的民主程序中规范、有效、有序运行。

  客观全面与政治首关相一致。知人识人是一门学问,容不得半点马虎,关键要提高识人的分辨率和透视度,练就一双“火眼金睛”。此次新修订的条例旗帜鲜明提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加大了对干部分析研判的比重,将民主推荐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等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地考量,使干部“画像”更加饱满充实和不失偏颇。同时,考察中更加突出政治标准,严把政治关,树立了“政治表现优先”的导向。首关不过,余关莫论。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对干部来说,政治建设是第一建设,政治标准是第一标准,政治能力是第一能力。既要多方印证、全面掌握干部的真实表现,又要坚持从政治上选干部、用干部,重点把握干部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定力、政治担当和政治自律,对政治不合格的“一票否决”,把政治素质好、“四个意识”强的选出来、用起来。

  精准选人与岗位要求相适应。为职择人则治,为人择职则乱。在合适的岗位用对人,事业则蒸蒸日上;把干部放在不适合的岗位上,工作则会走下坡路。新修订的条例着眼于干部人才资源的全面开发,增加了“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等原则和考察干部“岗位匹配度”情况,为选人用人提供了科学思想方法、工作方法。要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要科学合理使用干部,用什么人、用在什么岗位,一定要从工作需要出发,以事择人。要坚持从具体岗位职责需求出发,围绕事业需要科学选人,依据岗位要求择优用人,因事择人,用人治事,事业需要什么人就配什么人、岗位需要什么人就补什么人、班子缺什么人就用什么人,把最合适的人选放到合适的岗位上,使选出来的干部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事尽其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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