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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铁违法行为非严惩不可
http://www.scol.com.cn(2019-3-1 14:44:4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贾合祥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非法翻越车站防护措施、擅自打开车门、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如果在坐高铁时有这些行为,小心挨罚!2月28日,《四川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集中宣传活动在成都东站西广场举行。该《规定》于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省正式跨入第一批全国地方立法保护高速铁路安全的行列。(2019-03-01华西都市报)

  喜见四川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令人欣慰。高铁位列为中国“新四大发明”之首,也确实带来中国铁路运输的文明进步,快捷方便的高铁,成为国人最喜爱的出行选择。更令人欣喜的是,我国高铁运输正在飞速发展,遍及全国。当然,人们在享受高铁时代文明的时候,自然也期盼健全的法治来护航。

  的确,越是高科技、现代化的交通,其安全要求越高,对旅客的文明素质要求,以及法制管理的要求也越高。然而,这两年发生在高铁上的违法案件却一而再、再而三。2018年1月5日,在安徽合肥火车站,一名女子扒住高铁列车门阻碍列车发车,最终导致该列车晚点发车;同年5月,在湖南汨罗东高铁站候车室,一男子因没有相应车票无法正常进站,选择从闸机旁的护栏翻越进站被抓;2019年2月20日,长沙南开往长春的G1291次列车在运行过程中,15号车厢旅客王某某在卫生间吸烟触发烟雾报警装置,造成列车缓行。除此,还有屡屡发生的“霸座”行为,“霸男”“霸女”成为网络热词,更主要的危害列车管理和文明秩序。

  对高铁上的种种违法、危害交通安全和“霸座”的行为,网友不断发出严惩的呼声,有关部门也加强了宣传教育,当事人也都受到了相应的处罚,并被列入失信名单,但类似的问题并没有绝迹。原因在哪里?关键还是惩戒措施不健全、不完善、力度不够。因此,对高铁上违法、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和“霸座”等不文明行为,也必须采取更严肃的惩戒措施,包括罚款重罚等,必须让违法行为人付出违法和不道德的代价,令其心生敬畏,不敢违法,也违法不起。

  高铁运行速度很快,它不允许有外部的侵扰。此次颁布的四川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主要明确了高铁线路两侧的禁止、限制行为和责任,第23条明确了禁止实施的危害高速铁路线路、车站及列车安全的行为,其中包括非法攀爬、钻越车站防护措施,擅自开启列车车门,在高速铁路动车组列车内吸食或者使用能够产生烟雾的物品,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等。还明确规定,如果发生了这些止行为,当事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特别引人注目的是,《规定》第29条规定,违反第23条规定,若法律法规没有处罚规定,由铁路监管机构或公安机关,根据情节轻重对个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这就是说,一个“霸座”,就可能会付出最少500元的代价。

  从违法罚款数额看,《规定》无疑规定得重了一点,但事实一再说明,“严能生威”,非重罚不可震慑、遏制高铁上的种种违法和不文明行为。罚款与高铁运输安全相比,再多也只是小数。安全终于泰山,再则,一切法律规定,再严,也都是制定给那些不自觉的人的。当然,罚款的目的还是要教育人和警示违法。相信,四川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这个《规定》深得人心,必然得到广泛支持。我们也坚信,严格的规定,必将对四川高速铁路安全运输起到保驾护航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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