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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消费更有尊严
http://www.scol.com.cn(2019-3-15 8:15:3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贾合祥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3.15,是消费者的节日,每到此时,看各地大批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看央视及各地 3.15晚会曝光假冒伪劣问题案件,看制假售假者纷纷受惩罚,往往让人有“扬眉吐气”之感。然而,广大消费者需要的并非3.15这一天的愤恨、诉说和打假成果,而是日常消费没有假冒伪劣产品的侵扰,没有不诚信的欺诈,能够365天放心地消费,让消费更有尊严。

  无论为官为民、是何等人,人人首先都是消费者,谁不愿让自己的消费更有尊严?那么,如何才能让消费更有尊严,决不在于一年一度3.15这一天,关键要做好法、信、义三字文章,将3.15进行到底。

  法,是让消费更有尊严的保证。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过大幅修改在2014年3月15日早已正式实施。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这是法的根本精神所在。政府职能机关、消费者协会,应该把《消法》的贯彻落实作为一项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长期任务来抓,每年3.15,更当注重组织好《消法》的宣传普及,让消费者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当然,执法部门,更要以《消法》为准则,畅通消费者维护尊严的渠道,斩断坑害消费者的黑爪,义不容辞地担当起维护消费者权益与尊严的责任。

  信,是让消费更尊严的基础。人无信不立,一个人如此,一个社会也如此,企业更当如此,要有良心,要懂得,诚信是企业生存之本,更大的利益所在,你给消费者以尊严,消费者就会给你更大的发展与利益空间。只是,诚信需要靠自我养成,但对企业的不诚信,还当依靠法来强制,让其在强制下形成诚信的自觉。为此,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必须用法制加强对企业的诚信管制,不断完善诚信惩戒机制,对损害消费尊严的不法行为,要严惩不贷,提高其违法成本,令其非诚信不可。

  义,是让消费更尊严的关键。作为企业及商业,对消费者必须担当道义责任。我们欣喜,现行《消法》是一部“倾斜”于消费者的法律,维权时可要求商家“反举证”,网络购物7天内无理由退货,对于“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也不得拒赔,消费者遭受群体损害时可以通过消协发起公益诉讼,实现零成本维权。这些都是现行《消法》的亮点,也是商业应该担负的道义责任。关键是商业要意识到自己的道义责任,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必须督促其自觉守法,担负起道义责任,否则,消费者尊严无从谈起。

  总之,消费者需要的不是做什么“上帝”,而是放心消费,让消费更有尊严。尊严,需要消费者自己去努力争取,更需要全社会共同来维护。让消费更有尊严,决不能不能停留在一年一度3.15,而要做到把3.15贯穿于一年365天。(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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