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经济生活 >> 正文
立法监管共享单车押金破解“退押金难”
http://www.scol.com.cn(2019-3-1 8:09:3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丁家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2月28日在国新办表示,交通运输部鼓励共享单车免押金提供服务,如果收取押金要依法合规,要即借即押、即还即退。交通运输部将加快推动出台《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用户押金的监管,做到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押金,从源头上防范押金风险,保障用户权益。(2月28日中国新闻网)

  潮水退去,才知道究竟谁在裸泳。共享单车“烧钱”大战后,不少单车企业已被市场淘汰出局。然而,用户“退押金难”却饱受诟病。交通运输部将加快推动出台《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立法从源头上防范押金风险,有望一举破解“退押金难”的问题,能有效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共享单车押金实现“即借即押、即还即退”,有专门法律法规加以约束和规范,监管还必须到位,才能避免单车企业“钻空子”侵害用户利益,否则,再完善的法律制度得不到贯彻落实,便是一纸空文。

  共享单车是移动互联网和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的新业态,近几年来发展十分迅猛。共享单车为用户解决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因其经济、环保、快捷而大受欢迎。然而,“单车不贵、押金挺高”的现象,单车企业就有冲动为获取更多押金而大规模投放车辆。如果押金一直能够原封不动,用户当然没有任何风险,押金“即还即退”也就毫无压力。然而,不少单车企业动了“歪心思”大肆挪用押金,用于购置单车扩大规模,甚至用于投资理财等其他领域,一旦资金链出现了断裂,单车企业关门歇业或跑路,此时“押金池”里已经没有了多少资金,用户的押金往往有去无回,最终打了“水漂”。比如小黄车ofo退押金的问题已持续数月,据称目前排队退押金人数仍超过1000万。尽管ofo承诺会退还用户押金,但还是让很多用户感到无望。

  为了规避经营风险,共享单车收取押金无可厚非。但从金融角度看,一辆单车对应多个用户押金,就意味着杠杆率升高,风险将加大。押金并不是企业营收款,属于担保性资金,按理说不能随便挪用。但由于共享单车押金管理在法律上是空白,监管也属于“盲区”,缺乏必要的约束,单车企业为了发展或生存,就会有挪用押金的冲动。交通运输部加快推动出台《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用户押金的监管,要求做到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押金,能有效防范单车企业违规违法使用押金,消除了法律上的空白。笔者认为,为了便于日常监管,不妨规定用户直接将押金存入第三方监管账户,除了抵扣用户违约金和利息收益外,严禁单车企业挪用,而用户退押金也由第三方来即时办理,将真正实现押金“即借即押、即还即退”,从而彻底遏制挪用押金行为。

  为了开拓市场吸引更多的用户使用单车,多数单车企业现在都在推行免押金、车费优惠等政策,但不能排除今后形成行业寡头后再恢复收取押金。如果收取押金,单车企业一定要依法依规,同时,相关部门的监管必须到位,切实为保障用户权益撑起一把“保护伞”。笔者认为,单车企业不能一心想着从用户身上“薅羊毛”,可以利用共享单车平台和用户资源,采取多元化的商业模式创收和盈利,如用车身广告、APP端内广告、商业合作等方式实现开源增收。这样,共享单车企业既实现了盈利,广大用户又能持续享受到多重的优惠政策,让用户用车真正感到物有所值、没有风险,共享单车经济才能健康发展,单车企业才能在市场立于不败之地。(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