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近日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3月11日 中国新闻网)
中小学校内的小卖部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擅自扩大销售范围,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危险玩具等;比如助长学生爱吃零售的坏习惯,以及不合理消费和相互攀比;比如经营者允许学生赊账、怂恿学生吸烟;比如小卖部往往会成为校内垃圾的源头和死角……。总体而言,三部委喊停校内小卖部,能得到公众的认可和家长的支持。
虽然中小学校内小卖部存在着N宗罪,然而,它也有着不言而喻的主功能——方便学生购买文具、学习用品。按三部委的要求,中小学校取缔校内小卖部后,学生的正确需求如何满足?所以,在笔者看来,学校应当采取一些对接措施,不能让学生在校期间的正常“购物”需求成为真空。
那么,学校应当采取哪些措辞呢?首先,学校应先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购物”进行调查。除了铅笔、钢笔、橡皮、本子等文具外,还有哪些学生急用的、正常的、合理的物品?列一个学生“购物”需求的清单。其次,采取一些弥补措施,比如可以以班为单位,设立学生用品共享。学生的钢笔、铅笔坏了,本子用完了,学生可以借用同学的,或者属于班级共享的文具。到家后告诉父母,让父母买来新的,补充到班级共享用品库中。再者,如果学生的用品学校、班级确实无法满足,但又确实急用,学校应当让空闲的教师到校外超市购买。
取缔校内小卖部,如果没有应对措施,可能会导致学生合理的校内“购物”需求被忽视。再者,如果学校没有没有严格落实门岗制度,学生偷偷地跑到校外的超市、小卖部购物,可能会造成更大的危险。概而言之,喊停校内小卖部,中小学校应研究部署,设制对接措施,确保学生正常需求得到满足,以及消除由此带来的安全隐患。(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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