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社会民生 >> 正文
宣传横幅何以频犯“雷人之错”
http://www.scol.com.cn(2019-3-23 8:05:1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针对近日在广西柳州引发关注的一则标语“坚决打击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人民群众的什么财产安全”,广西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21日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致歉声明称,错误标语系广告公司误写,现已撤下,并更换文字表述正确的标语(据3月22日《中新网》)。  

  咋一看网上流传的这组横幅照片,笔者第一感觉就是有人故意PS拿来搞笑的。一条横幅,一句口号,寥寥10几20多个汉字,出现错别字就足够荒唐可笑,然这条宣传扫黑除恶的宣传横幅,错的未免过于离谱,“生命财产”居然印成“什么财产”,前后连贯起来,压根也不会让人相信这是出自政府部门的宣传标语,如此低级到堪称“爆炸”的错误,又怎么能用一句广告公司“误写”就能搪塞的呢? 

  其实,基层政府部门在横幅和宣传展板上“犯错”已经不是第一次,甚至早就屡见不鲜。如果口号内容“雷人”,那可能是犯了急功近利的错误,至少还能说明相关部门在工作上的“走心”,只是“话”说的有问题而已。然广西柳州出现的这条横幅,不仅内容令人瞠目结舌,任何人看上一眼都会笑掉下巴,居然还挂在街头“示众”数日,如果不是群众发现并拍照上网,设置单位恐怕还没有察觉。 

  笔者一点也不怀疑这样的“误写”是出自广告公司,但设置单位就没有一点责任吗?一般来说,横幅口号是设置单位拟定后交给广告公司设计制作,然后再由设置单位审定挂出,即便是相信广告公司不会出错,条幅挂出后,设置单位阳和工业新区起码也要到现场看上一眼做个“验收”吧?出现这样的低级错误,只能说明设置单位只是将拟定的口号内容交给广告公司了事,自始至终就没有再多看一眼。如此工作态度下,犯错的又岂止是这句口号?  

  应当说,有什么样的工作态度,就会呈现什么样的工作结果,表面上看是广告公司造成的“误写错误”,实际根源还是在设置单位的作风浮躁。这几年,大凡出现“雷人错误”横幅标语、宣传口号、展板等等,设置单位都是将错误归罪于制作企业,自己反倒摆出一副“无辜”的模样。然却忽视了这样一个现实,同样是横幅标语口号,为什么类似的低级错误只是出现在政府部门,反观商家企业挂出的广告横幅,为什么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雷人错误”?“三八节”前的大学校园,到处挂满了关爱女生的大红条幅,为何就没有出现过一字之错?  

  设置单位可以将横幅文字错误一股脑的归罪于广告公司或制作企业,甚至拿他们出来“顶包”,广告公司虽然“不冤”,却也不是没话可讲;既然“货不对板”就应该及时提出改正,为什么连看也不看就照单全收?如今闹出了笑话却都让企业“背锅”,造成的损失影响谁来认?  

  较令人欣慰的是,针对此次“条幅错误”,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不仅向社会公众公开表达了歉意,还表示要深刻吸取此次事件教训,举一反三。在笔者看来,“举一反三”和“切实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才是重点,因为此次事件折射的不仅是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也可能不只是出现在条幅上,在其他工作方面还有没有低级错误的存在?尤其是作风上的浮躁,真的需要认真的“举一反三”。(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