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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命关天,少些吹毛求疵
http://www.scol.com.cn(2019-3-20 8:17:2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宋鹏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针对3月18日“女医生高铁上救人,结果却被索要医师证”一事,3月19日,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客运段官方微博@南宁客运段 发布“致歉声明”,称对此事“高度关注”,并表示“对突发状况考虑不周、处置方式欠妥”,向当事人及广大医务工作者致歉。(澎湃新闻3月19日)

  旅客突发疾病,广播紧急寻医,乘客挺身而出,旅客转危为安……原本是感人至深的正能量桥段,生被工作人员整出了幺蛾子,且不说当事医生是否感到寒心,此事的负面影响就不是一句道歉能够轻易消除的。

  同是车厢里的旅客,救人不是义务,而是一种高尚的美德。当然,有的人可能有心无力——不具备专业技能,所以敢于站出来救人的,通常不仅有热心肠,而且医疗知识也较普通人更丰富。这是常识,也是工作人员面对此事时的情感基础——感恩,毕竟救死扶伤的成功率不是百分之百,谁也不想看到病患在自己手中抢救失败。

  没有人怀疑这名工作人员的出发点是好的,为了病人着想,救人者最好有资质。如果顺着这个逻辑,没证是否就不能施救?是否再确定一下,从医时间多久?什么职称?专业是否与急救相关?既然如此,那最好到站后再送往三甲医院,那里的医疗条件一定更好。可行吗?

  工作人员之所以好心办坏事,关键就在于忽视了“高铁+突发疾病”这个特定场景,与时间赛跑是第一要务,吹毛求疵的结果只会贻误时机,是对病人最大的不负责。事实上,不是所有的医护人员都有医师资格证(如护士),有也不会随身携带,很多人即使不是医疗从业者,但只要接受过急救培训,在黄金救援期也会起到极大作用。危急时刻,突然被索要医师资格证,再加上录像和写情况说明,潜台词就是让施救者对结果负责,这不是添乱吗?难道不是一种另类的吓阻?以后谁还敢、谁还愿站出来?

  法律也不支持这种荒唐之举。我国《民法总则》有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意味着,即使结果不理想,施救者也不承担责任。这也很好理解,就像有人勇救落水儿童,最终没能成功,谁能责怪见义勇为者水性不好?

  美德需要呵护,最忌吹毛求疵。这名工作人员若真的爱较真儿,倒是该好好给上级写个建议——高铁上为何不设置医务室?为何不配备有医师证的专职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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