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东汪镇南丁曹一村一段农民用红色水浇地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后宁晋县政府通过微信公众号“宁晋发布”发布消息称,经环保、公安部门努力,“红水案”告破,毗邻该水井附近的一家企业涉嫌利用渗坑排放有害物质。涉案人江某等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2月26日,该案在河北省广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涉事企业13人被控污染环境罪。 (2月27日《北京青年报》)
“红水浇地”,在舆论的关注下有了新进展,污染企业的人员被控污染环境罪,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严惩,从此当地农民再也不需要用“红水”浇地了。可是,这并非皆大欢喜,还有可以追问的空间。我们每一个人都似乎忘记了“红水浇地”的真正危害,其实真正危害在于“被污染的农产品”。尽管说,这则报道,并没有说明“红水浇地”种植的是什么农产品,但是很显然的是,不管种植的是什么农产品,这些农产品最终都会进入市场环节。
那么,这些“红水浇灌出的农产品”都去哪儿了?
想起一则类似的“农作物污染新闻”。 江西省彭泽县的辰字村,原来是个山明水秀的地方,人们安居乐业。后来这里却变了样,不仅庄稼得了怪病、水果变了颜色,就连呼吸口新鲜的空气也都成了件奢侈的事,人们过得很闹心。原来这里的化工园区的污染相当严重。当地村民抱怨说:“我们这里的农作物,猪都不敢给它吃”“我们自己从来不吃”。
“猪都不吃的农产品”,“种植户自己不吃的农产品”,到底都去哪儿了?到底都被谁吃了?很明显的是,因为知道农产品有毒,因为知道农产品吃了有危害,种植户们自己是不愿意吃的,那么一定是销售到了市场上,被“不知情的人”吃了。这也就是民间所说的“眼不见为净”。这些“有毒的农产品”凭借肉眼凡胎是看不出问题的,于是“有毒的农产品”也就能够危害市民的健康了。
我们更该关注的是“有毒农产品”的去向问题。有人说,这些种植的农户也是存在道德问题的,既然“自己都不敢吃”为何还要销售到市场上?这是值得关注的道德问题。而更有问题的是“自己不吃的农产品”何以能够让他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进肚子里”?
“红水浇地”是环保案件,但是我们更应该关注农产品的安全食用问题。虽然“存在问题的是农产品”市民看不出来,但是依靠现代设备是可以检验出来的。这就需提高农产品进入市场的门槛,将那些“自己不吃的农产品”拦截在市场大门之外。
不让“有毒农产品”进入市场,才是舌尖安全管理的要义。(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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