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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疲软”的化工企业暴露出啥问题?
http://www.scol.com.cn(2019-3-23 7:18:4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维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上游新闻记者查询获悉,3月21日发生爆炸事故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5日,法人代表为陶在明,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目前在业主要负责生产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上游新闻记者从“企查查”和同花顺查询获悉,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七彩化学2015年度的合作伙伴前五大供应商之一,曾多次受到环保处罚。(3月21日上游新闻)

  开工厂、搞经营,图得的就是以最小的成本赚取更大的利益。3月21日发生爆炸事故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从2016年7月开始,短短两三年时间,他们就被当地环保局处罚了6次之多,6次处罚多次都是因为违反因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而每次的罚款都在28万、48万、53万不等。可见,这罚款次数之频繁,罚款数目也如此不少,可为什么还没引起涉事公司高度重视呢?

  在笔者看来,虽说这一连串的罚款数字对旁人看来确实很触目惊心,但在利益远远大于罚款成本的同时,违规企业就更加有恃无恐、肆无忌惮地无视相关的安全环境法律法规了。事实上,按照新环境保护法规定,对违法排污企业达不到限期整改要求的,通常都是“按日计罚”,逾期1天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同时还有上不封顶的处罚规定。所以,在笔者看来,相关部门对涉事违法企业处罚既没到位,也没有尽到及时督促整改和完善的责任。

  “处罚疲软”的企业暴露出啥问题?一是相关部门陷入在“检查罚款、再检查再罚款”的反反复复,草率应付中;二是你乐意罚款,我也乐意接受处罚,只要不让我停产,或是花更大的投资成本,大家就相安无事,你走你的道,我过我的桥。如此一来,安全隐患始终就是一个随时引爆的定时炸弹,一旦擦枪走火,必然就殃及无辜大难临头了。

  所以,笔者认为,我们这些安全环保监管部门对违规违法企业,不能只停留在不痛不痒的处罚上,还需要有成龙配套的跟进措施,把监督责任延伸到每个违规违法的生产环节,要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盯劲和缠劲。如果这样,违法违规企业还能把安全隐患演化成定时炸弹吗?我们还能在安全生产中导致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吗?(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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