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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农房“共享”促多方“共赢”
http://www.scol.com.cn(2019-3-6 8:04:0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宗辉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住川全国政协委员带来《关于激活农村房屋租赁市场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的联名提案。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下,如何让更多农村闲置房屋参与到新业态跨界融合,如何为农民带来更多财产性收益,也引起了多位住川全国政协委员的关注和讨论。(3月5日《四川日报》)

  乡村振兴需要理念和模式的创新。四川代表团的提案正是引入“共享经济”理念,把“沉睡”的房屋“唤醒”,让闲置的资产“变现”,用“共享农房”发展民宿、旅游,促进农户、村庄、经营者多方“共赢”,为乡村振兴贡献了“四川智慧”。

  时代的发展往往伴随着矛盾。一方面,城市居民到田园中去呼吸新鲜空气、享受桃源生活的愿望更加强烈,与此同时,乡村大量的闲置房屋在“沉睡”,农民守着它们却不知如何“变现”。数据显示,全国有7000万户农房处于闲置半闲置状态,按照每年每户出租收入5000元计,农村闲置房屋可以孕育3500亿元的巨大市场。可见,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把农村闲置房屋变为城乡共同守护和受益的居住空间,成为一道现实课题。

  有矛盾,就会有解决矛盾的办法,“共享农房”就是一个妙招。通过“共享农房”,一方面让游客真正回归“乡居”,享受到农村的田园风光;另一方面,农户可以获得租金收益,同时依托改造后的民宿、农家乐,可以就业增收,钱袋子添了两份收入。以前,盖好的房子闲着没人住,还得花钱保养,而“共享农房”的出现,让“沉睡的资产”重现生机,释放更多经济红利,变“花钱养房”为“以房生钱”。

  “共享农房”是城乡“共享经济”的一种创新。随着人们生活理念的更新,对多元化的生活方式更加向往,农村房屋租赁的市场需求度正在不断提升,“共享农房”瞄准体量巨大的农村闲置住宅,用互联网共享平台连接起供需双方。当然,“共享农房”要因地制宜,比如房屋空置率比较高的自然村,可以尝试整体开发,建设主题风景区等,将会成为助力乡村振兴的“新柴火”。

  “共享农房”作为乡村振兴的创新形式,不仅需要给予鼓励,更要规范化发展。首先要共享信息,有效利用新兴技术实现“现场数据化调研,远程可视化看房”,快捷发布信息。其次,要启动农村闲置房屋的改革立法专项调研工作,把农村房屋租赁市场的立法管理纳入国家住房租赁立法的通盘考虑中,实现房屋租赁的同产同权,公正公平。再次,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能行政强制租赁,也不能简单“一租了之”。

  理念的创新往往带来颠覆性的力量。“共享农房”就是一个创新的“金点子”,既解决了农村“空心化”的问题,又让房屋“增值”,只要规范化发展,必将成为乡村振兴的“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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