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获悉,昨日,广东省消委会就广州长隆集团多个场所存在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问题,代表消费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广东省消委会介绍,此案是我国首例未成年人消费公益诉讼。(2月19日《新京报》)
广东省消委会表示,部分游乐场、公园等场所以格式条款、单方规定限制身高“超标”的未成年人享受票价优惠,对长得高、长得快的未成年人不公平,侵犯了这部分消费者的平等权和公平交易权,同时也存在个体歧视、价格歧视等问题。省消委会就“身高论”涉嫌歧视状告企业下属的娱乐场所,可见该案的现实意义已超越诉讼本身,是对长期以来某些不合理的“行规惯例”难以被撼动的一次“亮剑”,使涉嫌侵犯未成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这个行为得以纠正。
事实上,儿童是按身高还是年龄购票,一直以来争论不休。《未成年人保护法》按照年龄标准定义未成年人(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国际上大部分游乐场所通行做法也是按照年龄标准划分未成年人。早在2012年全国6岁城市男童平均身高已达到1.2米,12岁未成年人平均身高已超过1.5米。但目前,国内很多景区、公园等娱乐场所一直沿用按身高标准收费,且标准上限设置普遍偏低,等于变相“罚大个”,对长得高、长得快的未成年人不公平,侵犯了这部分消费者的平等权和公平交易权,由此导致诉讼案件常见。
2012年,国家发改委在《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中,对各地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关于儿童票定价标准的规定,采取“身高与年龄”的双轨制,但仅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除了免票部分,商家还是按身高执行。而根据最新的《儿童身高体重标准表》,中国6岁男童身高为111.2至121厘米、女童为109.7至119.6厘米,11岁男童为132.1至152.1厘米、女童为133.4至153.3厘米。就是说,按国内一般的门票标准,长得高的孩子6岁左右就要买半票,11岁左右就要买全票。
而“罚大个”又岂止在景区或娱乐场所?国内公共场所交通工具,同样在按照身高收费,如公交车、地铁、火车等。如铁路,对身高在1.2米以下的未成年人可免费,1.2米到1.5米之间可以购买儿童票享受半价优惠,而超过1.5米就要买成人票。不过,也有些地方开始重视身高“歧视”问题,如去年,山东等省开始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景区推行儿童免票身高标准提高到1.4米。遗憾的是,多数地方的儿童票,都在按身高收取。
按身高收费有失公平的现状,其实最大的问题还是出在了国家层面没有一个统一标准。即使有一些规定,基本都倾向于身高而非年龄。减免费用,是对未成年人群体的关爱之举,也是一项福利。可如果明明年龄未到,却以身高收取成人费用,无疑剥夺了很多未成年人享受免费福利这一权利。在按身高判断年龄容易出错的情况下,收费就应该按年龄而非身高。而提供年龄的依据也不难做到,只要出示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即可。
可见,还是按年龄收费最合理,这也是广东省消委会提起这个公益诉讼的根本原因。虽然这个官司能否打赢还不好说,却也把“按年龄收费”向前推动了一步。那么,既然按照身高还是年龄收费卡在了“没有统一标准”上,那么,国家层面就应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统一标准,即以立法的方式做出规定。有了法律规定,就一定能落实到位,如此才能彻底解决未成年人优惠票方面存在的这个老大难问题,以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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