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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起诉知网胜诉具有样本意义
http://www.scol.com.cn(2019-2-26 8:36:2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苏州大学学生小刘,因认为中国知网设置了“最低充值金额限制”且不给自己办理余额退款是侵犯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故将中国知网的运营商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撤销最低充值金额限制,并退还账户全部余额。记者获悉,最终法院判决,中国知网充值中心关于最低充值额限制的规定无效,小刘胜诉。而记者追访发现,中国知网也于2月22日,更新了网站的支付页面,增加了自定义充值。(2月25日北京青年报)

  大学生小刘起诉知网,是因为去年他在知网下载名为《中药》的文献时,网页提示需付费7元。可是,充值页面却要求个人用户最低充值限额为50元,无论哪种支付方式都是如此。在他无奈充值50元购买了文献并向客服提出退还余额的请求时,客服却表示退款程序复杂,周期较长,建议他继续使用。感到不公的小刘由此起诉了知网。

  庭审中,小刘表示,知网在其网页“答读者问”一栏第19条写道“充值的金额不能退回,购买充值的金额没有时间限制,用完为止”,明文规定不能退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最低充值额限制及充值金额不能退还的规定是格式条款,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应属无效。此外,知网通过最低充值金额限制,侵犯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虽然最终法院判决小刘胜诉,但鉴于小刘提出诉讼后就已经退款,故法院对该项请求予以驳回。然而,这起官司毕竟让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得到了纠正。

  正像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应该说,这样的判决不仅维护了小刘的权益,迫使知网更新页面,新增了一项“其他”选项,也维护了更多消费者的权益。

  设置最低消费充值限制,承诺办理余额退款,可在办理过程中,就像知网言称的那样,退还需扣除手续费。对于最低充值额的设定占用了消费者的多余资金,且收取退款手续费也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无疑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也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是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法院由此认定无效。虽然最低充值金额较低,大多数消费者都可以承受,也未提出异议,但该做法的负面示范效应仍应引起重视并加以规范、指引,商家应在充值时允许消费者对于充值金额进行自定义。

  不过,类似设置“最低充值限制”,拖延办理余额退款的“霸王条款”,不仅在知网,在其他一些收费网站恐怕也存在,这也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因此,大学生起诉知网胜诉,也就有了样本意义,因为任何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都必须得以纠正。小刘起诉知网获胜,那么,具有同样行为的其他经营者,如果有消费者起诉,也就有了判例可供参考。虽然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但只要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必须纠正违法行为。

  然而,法院最终仅是判决知网公司在其经营的中国知网充值中心关于最低充值额限制的规定无效。就是说,对于年主营业务收入接近10亿元的知网来说,仅判决其规定无效,却没有让其受到惩罚,这不仅令人感到遗憾。而无论如何,大学生起诉知网胜诉,还是令人宽慰,这对于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者来说,也是一个警示。(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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