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下午,江苏姜堰娄庄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双桥超市”内有人打“老虎机”赌博。民警当场抓获王某和李某。经了解,王某系江西人,在附近的一家工厂上班,而李某却是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店主戴某交待“老虎机”是其他让你放在店铺里的,戴某按每天10元收费。容许他人摆放“老虎机”,民警将戴某刑事拘留。(2月25日《扬子晚报》)
在这起案件中,超市商家是存在违法问题的。“老虎机”是违法产品,商家容许他人摆放在自己店铺里,责任不容推卸。因此,民警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以“为赌博提供条件而放置两台赌博机,并容留未成年赌博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名义,追究了商家的刑事责任。这是法律的正义结果。但是,这并不是全链条式打击。
因为“老虎机”不是超市商家生产的,超市商家有商家的罪过,而“老虎机”的生产企业却依然逍遥法外。对于执法而言,更应该做的事情是全链条式查处,而不是“片段式”、“碎片化”执法。“各管一段的执法模式”恰恰是一种纵容。
现实生活中,有关部门查处“老虎机”的力度还是很大的,警方会查处,文化部门也会查处。但是,我们看到的查处“老虎机”的情况多是这样的:执法部门将设置“老虎机”的商家查处了,将“老虎机”没收销毁了,也就鸣锣收兵了。我们看到的查处通报也多是这样的表述:执法部门在此次行动中,共计收缴“老虎机”某某台,处罚商家多少家。
而没有触及“真正的问题”。这个“真正的问题”就是“老虎机”是谁生产出来的。执法变成了在市场终端的“疲于奔命”。没收了一批,又来了一批;销毁了一批,有查处了一批。这种打击也是存在问题的。“老虎机”的危害是巨大的,其就是一种违法的产品,其导致的就是赌博违法现象的高发,最可恨的是,“老虎机”的使用者多是未成年人,将未成年人以游戏的名义,引领到了赌博的陷阱里。只是查处商家设置“老虎机”,只不过是摸了摸“老虎的屁股”,而完整的执法应该是捣毁“老虎的老巢”。也就是说,对于执法部门而言,应该想办法从源头上打击“老虎机”。
目前,市场上的很多“老虎机”都是国内的一些违法厂家生产的。如果没有违法企业的生产,如果没有运输环节的帮凶,“老虎机”是不可能被摆放在商场里的。这就需要执法部门在打击“老虎机”的时候,要顺着商家的线索,找到背后的生产企业,将这些生产企业一网打尽。
使用“老虎机”的被拘留,生产“老虎机”的不能逍遥法外。摸“老虎机”的屁股,还要找“老虎机”的老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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