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农民工”,人们首先想到的往往是从事脏、累、危险工作且待遇低的劳动者。有观点认为,“农民工”称谓带有歧视色彩,不利于农民工真正融入城市。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有代表建议取消“农民工”称谓。不过人社部对此答复称,目前很难找出一个准确、简洁、各方认可的称谓,还不宜取消“农民工”这一称谓。(《南方都市报》公众号2月19日)
很多所谓的“农民工”不过就是因为户籍上被划入“农业户口”,事实上相当多的“农民工”跟农业早已疏离,有的还偶尔回乡干一点农活,有的已经把回乡当作探亲了,根本就不再从事农业劳动,特别是一些年轻“农民工”,从学校大门出来就去了城市,一去不回头,根本就没有再走进庄稼地,如果你当着他们的面说他们是“农民工”,估计会让他们感到很不舒服,即便你没有任何歧视的意思,他们也未必喜欢这个称谓,“农民工”这个不仅有中国特色也很有汉语特色的词语还不如“打工仔”好听。从语法角度来说,“农民工”这个合成词本身就不符合汉语词组构成规则,肯定不能理解做“农业工人”,但解释成“农民工人”岂不是更荒唐?
事实上各地都在探索使用新的称谓来称呼所谓的“农民工”这个群体,比如“新市民”“新型合同工人”,不过这些称谓似乎没有得到广泛认可,但任何约定成俗的称谓得到公认都有一个过程。如果非要等到一个“准确、简洁、各方认可的”称谓出现再取消“农民工”,未免太消极了。明明知道“农民工”这个称谓不够尊重人,也很清楚这个称谓不受欢迎,却仍然坚持不改,真叫人感到惊奇啊,难道非要给这些试图融入城市的群体一个特别的“帽子”戴着?这方便了谁?
改革开放前征用农民去参加工程建设,那时用的称谓是“民工”,很好理解,反正工程结束,大家回家继续干农活,民工就民工吧。现在呢,很多人经过多年的奋斗,早已融入城市,跟当地人有什么区别?不一样的户口不过是一个过时的符号。即使刚刚进城,他们跟当地人也同样是中国人,是这个社会的建设者,根本毫无必要也完全不应该给他们一个特别的称谓。从制度上,从管理上,各方面都不再有意区分人的身份,给予每个人应有的尊重,这并不难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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