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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民房倒塌事件”教训值得牢记
http://www.scol.com.cn(2019-2-18 8:30:3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据福州市官方通报,福州倒塌民房的现场搜救行动于16日21时45分结束,17名被困人员已经陆续被救出,其中1名重伤者在16日下午经抢救无效死亡,另外2名重伤者在16日晚间被救出,因伤势过重死亡。(2月17日中新网)

  这起倒塌事件在16日5时50分发生于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叶厦村,倒塌的是一栋建于2003年的砖混结构自建民房。其实,类似的民房倒塌事件在其他地方也曾发生过。如:2017年2月2日浙江温州文成县百丈漈镇三间五层民房倒塌,有多人被埋。之前的2013年8月29日下午,温州市瓯海区振凤路一幢两层房屋发生倒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重伤。2016年10月10日,温州鹿城区双屿街道中央涂村4间6层农民自建房突发倒塌事故,共有22人死亡,6人受伤。

  本次福建福州这一民房倒塌,造成3死14伤的事故后,警方已控制涉事房主。福州市仓山区已紧急部署开展全区城乡自建房、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这起事故也提醒其他地方应该对民房安全问题进行排查,千万不能等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后才引起重视。

  不可否认,在加快城市化建设的过程中,一些房屋确实步入了“晚年”,但建设新楼的同时,不能伤及老楼,更不能对危房不管不问。应该对各种原因造成的危楼进行严格的检测,确有危险隐患的必须对楼中的人员进行转移,并组织人员对危楼进行监管,防止有人进入。虽然民房是农民自已建的房子,质量等应该由投资者自我管理,不属于政府质量安全监管范围,但这不等于地方有关部门可以放任不管。

  农民自建房虽然不像城市居民小区那样,有资质的工程队施工,但自建房也是经过乡镇建设部门批准的,乡镇有关部门也有指导和监督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在安全隐患的排查中,更不能把民众的安危不当一回事。有关部门应该不定期地对危房进行排查,排查时不能只排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大楼,更应该挨家挨户去排查,不能留任何死角。

  这几年,民房垮塌事故屡发,一起起悲剧背后,说明政府有关部门存在着严重的监管缺失。有关部门应该查找民房垮塌的深层次原因,同时防止“加盖成风”,防止搞市政工程等伤及一些民房原本不是太牢的基础。责任重于泰山,生命高于一切。本次事故发生后,希望更多的地方从中吸取教训,对城乡自建房、危旧房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排查,千万不能让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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