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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捧“外币红包”失了年味
http://www.scol.com.cn(2019-2-16 16:56:1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严奇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正月十五未过,拜年红包仍火。今年春节,一款叫做“外币红包”的“商品”在淘宝上悄然走红,这种红包内大多装有多个国家的货币,且面值都非常大。(《北京青年报》2月15日)

  可能有人会说,外币也是钱,既然都是给钱,外币与人民币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加之外币更有“国际范”,外币红包似乎更“潮气”。可实际上,给红包并不只是“给钱”,追捧“外币红包”怎能看都失去了一点中国味。

  清《压岁钱》有云:“百十钱穿彩线长,分来再枕自收藏,商量爆竹谈箫价,添得娇儿一夜忙”。压岁钱也是可用的钱,按现今的法律要求,压岁钱属长辈向晚辈馈赠的礼金,属孩子们可支配的个人财产。不可否认,外币也是钱,但大部分外币在国内的流动率并不高,也不易兑换。外币红包赠与晚辈,恐怕大多外币只能被“束之高阁”失去消费作用。试问,这样的压岁钱还能“买吉利”吗?

  在我国的传统文化当中,压岁钱的原初形态并不是“钱”,而是一类与铜钱相近的“护身符”。所以,在古时,压岁钱上多有“吉祥如意”“长命百岁”等字样,以求增加吉利感。可惜,随着时代的变迁,压岁钱的“吉利味”慢慢淡化,“金钱味”逐渐变浓。如今,舍“中国钱”而用“外国币”,看似“与国际接轨”,可实际上也是离传统文化方向越来越远的表现。

  送外币红包并不违法,可外币来源必须得遵守相关法规。根据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行为”与“讨吉利的美好风俗”,在概念上明显是不搭的。守法是我们最低的道德要求,不守法换来的“利是”不要也罢。

  诚然,压岁钱的发放属于个人意愿,红包中装什么钱也属于个人自由。事实上,发外币红包并无不可,只是包红包还得尊重传统文化精神。在守法的前提下,挖掘出外币红包的“吉利内涵”,突出祝福的意味,让晚辈开开心心领受,也是一个大胆畅想的问题。(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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