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呼和浩特赛罕区城管局发布通知,禁止主干道两侧沿街企事业单位、商户在墙体、大门及两侧张贴春联。2月2日,赛罕区城管局相关人员回应称该通知属实,禁贴春联系因主干道已完成改造,以防贴春联后墙体留下黑印,有碍市容观瞻。(2月2日 北京时间)
新年贴春联不仅是对传统文化继承和发扬,同时也寓意着人们对新的一年最美好的期待和向往。贴春联与燃放烟花爆竹所不同的是,烟花爆竹不仅造成空气、周围环境影响,同时还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等。所以,城市“禁放”,老百姓是举双手赞成。可贴春联只是一张红纸和带有浓烈的墨字啊!它的侮辱程度与燃放烟花爆竹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不不值一提啊!
可现在呼和浩特城管方面非要说,为“防止污损外立面”。要求“主干道两侧沿街企事业单位、商户严禁在墙体、大门及两侧(包括卷帘门)张贴对联”。这实在有违人民群众意愿啊!于百姓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于政府部门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
可我们有些地方就是习惯“我的底盘我做主”,打着文明创建的旗号,非要在城市贴春联上搞一刀切,说句不好听的话,这就是典型的权大于法的做派和思维。
事实上,以搞文明创建的名义,向春联“开刀”的,还远不止呼和浩特城管。从这些年媒体报道来看,先后有2012年陕西渭南,2013年宁夏银川,2014年江苏南京,2017年山东济宁都曾有过年初城管上街撕春联的现象,理由都是大同小异,不外乎都是为了城市“创卫”工作。难道禁止贴春联,城市“创卫”工作就能得到提升?非也!
我们都知道,城市“创卫”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既有内在的人员文明素质提升,又有外在的环境整治,单靠“一刀切”,不准贴春联,不准开早点铺子来迎接“创卫”工作检查,那也是一种形式主义在作祟,是自欺欺人的“创卫”。所以,笔者认为,不要因为城市搞“创卫”工作,就禁止贴春联。否则,非但不能得到群众支持,反而还容易导致群众有抵触情绪,影响群众欢乐喜庆过大年的和谐氛围。(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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