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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龙标语”非官方所为就能松口气?
http://www.scol.com.cn(2019-2-18 8:36:0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向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就山东烟台一广告牌市民公约出现“热爱西安”字样一事,烟台市芝罘区世回尧街道办事处通过其微信公号发布情况通报称,经多方查找,已于16日找到事件当事人唐某某,并确认该事件完全为其个人行为。(2月17日 中国新闻网)

  通报指出,2月2日早,接到居民反映,在辖区青华中学东北门东侧栅栏上有一块公益广告牌,其中“烟台市市民文明公约”的内容中出现“热爱西安”字样。办事处立即安排专人到现场查看并进行拆除。

  “烟台市市民文明公约”的内容中赫然出现“热爱西安”字样,人们看到此标语的第一反应,一定以为是官方不走心而闹出了“乌龙标语”。毕竟,近年出现的错把“郑州”写成“宝鸡”、“神木”写成“长沙”、“安康”写成“郴州”、“欢迎来无锡”写成“欢迎来四川”的多起“乌龙标语”事件,让人印象深刻。

  然而,烟台这起“乌龙标语”却非官方所为。经核查确认,以在青华中学门口卖食品为生的个体摊贩唐某某,为防止学生通过栅栏购买其他同行的食品,私自联系广告公司制作广告牌用于遮挡栅栏。在广告牌制作过程中,广告公司直接在网上找到“西安市市民文明公约”,将题目做修改后进行印制。为防止学校拆除,唐某某又让制作方在落款处落“世回尧街道党工委宣”字样。

  一块看似十分官方的公益广告牌,却非官方所为,始作俑者是个体摊贩,“依葫芦画瓢”的是广告公司。烟台市芝罘区世回尧街道办事处发布情况通报澄清,公益广告牌现“热爱西安”字样系个人私立,为自己撇清了责任。

  “乌龙标语”非官方所为,难道官方就没一点儿责任了吗?实际上,官方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

  这块由个休摊贩唐某某打着街道办事处名义,出资制作的巨幅标语牌,存在了一天多时间。如果不是相关市民眼尖,发出“烟台市市民文明公约”中“热爱西安”的不妥字样,而及时向相关街道办事处反映;如果相关广告公司不是那么粗心大意,而是把“热爱西安”换成“热爱烟台”,没有引发歧义的文字,那么这块假冒公益广告牌不知道会存在多久。相关街道办事处自己能发现这块假冒的公益广告牌吗?

  官方制作“乌龙标语”,闹出笑话,是作风漂浮、工作散漫,存在形式主义和懒政思维等问题的反映;但官方发现不了“乌龙标语”,也折射出基层干部工作责任心、素质能力上的短板。基层政府在社会治理中,需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乌龙标语”非官方所为,相关街道办事处不能有松了一口气的想法,还需反思和认识自身的问题,在社会治理的深、严、细、实上下功夫,在提高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水平上求实效。(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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