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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公考第一落选案”期待法律还以公正
http://www.scol.com.cn(2019-2-18 8:15:3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丁家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笔试、面试总成绩第一名,却没有被湖北省国家保密局录用,这是湖北某地级市公务员夏敏(化名)此前报考省公务员时的亲身经历。针对夏敏的信访,湖北省保密局2018年1月15日曾书面回复称,没有录用她,是因为被录取同志“在岗位适合度方面更好”。双方最终闹上法庭,一审被法院裁定驳回。1月20日,武汉市中院已作出二审终审裁定,撤销武昌区法院的一审行政裁定,指令武昌区法院继续审理此案。(2月17日澎湃新闻)

  这起“女子公考第一落选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岗位适合度”的说法遭到公众质疑,也难脱萝卜招聘之嫌疑。笔者认为,法院二审裁定的结果出现了转机,让这起案件得以继续审理,有利于揭开案件的真相,能否给公众一个公正的答案,让我们拭目以待。

  公务员招考是一项十分严肃和公正的考试,其招录过程的公平公正性非常重要。既然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第一,在体检和考察中也均为“合格”,就应当按照招录程序予以录用;如果确实存在其他特殊情况不宜录取的,一定要给一个能让考生和公众都能信服的充分理由,而一句被录取同志“在岗位适合度方面更好”的解释,就弃用第一名而录用第二名,实在难以让人心服口服,遭第一名考生和公众的质疑也在所难免。试想一下,公考招录假如最终都是以“岗位适合度”为标准来录用考生,那么,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考再高的分也是徒劳,只要你不是招考机关单位想要录用的考生,都可以用“岗位适合度”不符合要求的理由不予录用。这样,或许就给暗箱操作留下了较大的空间,能量身定制招录想要的考生,不仅有违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也为萝卜招聘打开了方便之门。

  不得不说,以“岗位适合度”为理由,第一名直接被弃用,显然没有多大的说服力。假若第二名考生在各个方面确实比第一名更适合,那为什么他的笔试、面试总成绩却没有取得第一名?这就让公众产生了无限想象的空间,感觉其中或许存在一定的猫腻,甚至认为本来就是为第二名量身定制的萝卜招聘,由于他在考试中表现得不够优秀而导致露了“马脚”。“岗位适合度”这种简单而任性的理由一旦能够得逞,将无法堵住公考暗箱操作的漏洞,势必有损政府部门的公信力,让公众对公考制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产生怀疑。

  诚然,夏敏起诉省保密局被一审法院以“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为由裁定驳回,说明考生维权的难度和阻力不小。武汉市中院二审撤销一审的行政裁定,指令武昌区法院继续审理此案,让这起案件有了实质性的进展。希望通过公开、公平的审理,能真正揭开案件的真相,以确保公考的公正性,给当事人一个公道的说法。

  笔者认为,公考要保证公正性,必须杜绝一切可能存在的暗箱操作和不公正现象,有效遏制和严惩萝卜招聘、权力寻租等不法行为,才能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和公开、平等的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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