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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规律自觉 统筹推进乡村振兴
http://www.scol.com.cn(2019-1-31 8:05:07)  四川日报    编辑:盛飞
作者:袁威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先要按规律办事,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注重发挥好德治的作用,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全面理解、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在实践中融会贯通,强化规律自觉,统筹推进乡村振兴。

  始终遵循农业经营规律,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主体发展。“人才兴,事业方兴”。在当前我国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加速转移、农业收益率短期内难以快速提高的大背景下,“谁来种地”愈加成为农业发展的首要问题。从发展实际看,农民合作社总体呈现带动能力增强、产业分布广、服务领域宽等特征,能够灵活适应市场变化,实现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绿色化生产,作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牢固纽带的作用更加凸显;从各国农业发展实践看,农业主要实行以自然人为基础的家庭经营体制,家庭农场可以充分发挥家庭成员的作用、享有规模经营的优势、发挥专业性的特长,在农业生产经营中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主体,正是遵循农业经营规律,这是由农业生产特点和农户家庭经营的优越性决定的。

  始终遵循乡村社会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好德治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乡村是人情社会、熟人社会,而人情与道德、习俗相连,潜移默化演变为提振乡情乡谊的德治。可以说“德治”已成为乡村善治的内生机制保障,没有德治作用的发挥,乡村乡情乡谊容易散佚漫失。丰子恺将人的生活分为三个层面: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灵魂生活。就乡村民众而言,如果物质生活是富足的衣食,精神生活是快乐幸福的追求,那么灵魂就是难以割舍的绵绵乡情、涓涓乡谊。用德治保存乡村的文明基因,提高干部的精神境界,激励村民守住乡情,这本身即是区别于城镇的乡村“活的灵魂”,符合乡村社会发展规律。应强化乡村“德治”,培育乡村精神文明的因子,充盈村民情感的黏合剂。

  始终遵循经济要素流动规律,切实走好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最大的发展不平衡就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就是农村发展不充分。在这样的背景下,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来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形成城乡一体、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互动共荣的发展新格局,纠正了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的制度和政策偏差,是对中国城乡关系、城乡变化趋势、城乡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要从体制创新入手,着力破除阻碍城乡要素合理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性缺陷,降低城镇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的制度性成本。要在政策上倾斜,在要素配置、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上优先满足、优先保障,引导城镇资本、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向农村流动。

  始终遵循社会公平发展规律,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制机制。大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使进城居民放心、留乡居民安心,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价值遵循。均等化就是要在基本民生领域最大限度缩小彼此之间的差距,最大限度确保城乡居民均可以享受到基本公共服务。在我国部分地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明显不足,个别农村甚至还无法享受到城市居民能够享受到的基本公共服务。此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失衡,对于同种类的基本公共服务,乡村的质量较差,城市的质量较高,这严重影响了国家发展中社会福祉的城乡共享。事实上,从社会发展的历史规律来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但可以纠正公共服务结构的失衡,同时也能更好地化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有效提高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要从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机制入手,建立与城乡人口变化规律相适应的城乡公共财政分配制度,全面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将资源重点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低保制度倾斜。(作者系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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