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经济生活 >> 正文
给共享单车“治病”岂能政府“买单”?
http://www.scol.com.cn(2019-1-31 8:12:3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许朝军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受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困扰的宝鸡市,日前迎来管理新规。宝鸡市政府办公室发布通知称,环卫工人协助共享单车企业,规整摆放共享单车,市、区财政每月给予环卫工适当补贴。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该政策一出台便招致了不少争议。有网友称管理共享单车出发点好,但企业应对此负责。政府补贴多少,该不该补贴,是否可以达到效果,一时间成为热门话题。(《新京报》1月30日)

  一切缘于宝鸡市出台的一项管理规格,该规定将共享单车规整摆放纳入环卫工人日常考核奖惩管理,要求环卫工人按照“划定区域,就近规整,有序停放,相对集中”原则,协助运营企业对乱停乱放在人行道、盲道、公交站台、绿化带等处的共享单车予以规整摆放,确保不碍观瞻、不影响市容交通秩序。环卫工人协助运营企业规整摆放共享单车,市、区财政要每月按人数予以补贴,其中,市财政承担50元,各区财政承担30元,不足部分,由各区环卫主管单位与运营企业协商解决。

  这个规定,说白了就是由政府出钱“买单”治理“共享单车病”!从操作意义上看,此举通过政府“买单”,让环卫工人对共享单车实施规整摆放管理,相当于政府出资购买环卫工人服务,对共享单车进行治理,这必将在解决乱停乱放等方面取得立竿见影的成效。可关键是,此举虽然效果可期,操作行为却并非理性科学,原本是共享单车自己得病,为何却由政府来花钱诊治呢?

  “共享单车病”的显性病症,主要表现在共享使用后乱停乱放的随意上,这不仅从市容市貌管理方面有碍观瞻,而且随意停放更会影响阻塞交通,严重的还会导致交通安全隐患。而那些肆意停放于小区、公共场所的共享单车,更是对公共资源的肆意侵犯和践踏,一些废弃单车“围城”现象,更成为现代一种极端的“现代城市病”。但纵观这些“共享单车病”,“病症”明显,病因同样明显。首先是共享单车使用行为之“弊”,导致乱停乱放“恶疾”横生。这是主要病因。其次是共享单车管理不善,缺乏对使用行为的有效监管,在管理中忽视了使用者的行为例外应对,对乱停乱放等缺乏有效的科学制约,设置的“电子围栏”等也形同虚设,缺乏约束,结出“恶果”。其三是“共享单车”自身的生长无序,比如现实中出现“野蛮生长”和“盲目扩张”,导致“共享”过量,单车不仅不在紧俏,反而成为一种利用率不高的摆设,时间长了老化严重,再加上个别共享单车运营公司不为服务只为圈钱,平时属于管理,自然导致监管不到位、只图上马不再加鞭,“共享弃子”现象突出,造成“共享乱相”,最终酿成城市管理弊病,这些无疑是“共享单车病”的隐性病灶。

  “共享单车病”不管是显性病灶还是隐性病灶,病根都在共享单车公司自身的管理不善和不到位甚至是健而不管上,那么相对于这种“共享单车病”而言,明明病根在单车公司,诊治更需单车公司来自我医治疗伤,岂能由政府“买单”诊治呢?

  从城市管理角度而言,出现“共享单车病”,政府确实需要出手参与诊治,但诊治是监管和服务层次的干预。从监管层次而言,如通过执法监管,督促共享单车公司依法规范管理;或者通过建立优胜劣汰制度,对管理不善、病症蹒跚的共享单车公司进行淘汰出局;或者依法对共享单车市场进行监管,对违规上马、后续监管不力、经营混乱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处理,依法督促其及时治理“共享单车病”等。从服务层次而言,可以建立完善城市文明建设引导管理体系,通过宣传教育和执法监管引导等,规范市民“共享出行”行为,通过正反两方面教育引导,让使命出行行为和“共享行为”更加规范,摒弃乱停乱放现象,为城市文明建设和行为秩序建设创设监管引导氛围等,而不是随意决策“买单”诊治“共享单车病”。而后者显然也难逃滥用职权、随意消费公共财力的嫌疑。

  政府“买单”给共享单车“治病”,这并不是城市管理和城市文明建设的“善治”之为,也不是科学的诊疗手段,更不能祛根固本,显然不可取。而从执法监管角度,对共享单车进行责任规约、对“共享行为”进行科学引导,对“共享市场”进行有效规范等干预,方是良策。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