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标签管理,便于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和药品的区分,今年将研究借鉴烟草标签管理方式,在保健产品标签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本品不能代替药品”等警示语。 (1月27日《南方都市报》)
对于“保健品警示语”设想,舆论一片叫好声音:专家认为这是管理模式的一大创新,对于治理保健品乱象必然能起到很好作用;一些网友认为,“保健品警示语”重在起到警示作用,让人们采购保健品能够更加理性。可以说,社会各界是看好“保健品警示语”的,也对“保健品警示语”寄予了厚望。
而在我看来,“保健品警示语”的制度管理设想虽然不错,但是想依靠“保健品警示语”发挥多大作用,有点想当然了。“保健品警示语”虽然在显要位置进行了提醒,告诉消费者:保健品不是药品,不能取代药品治疗,保健品不具有治疗疾病、预防疾病的功效。但是,现实生活中,也是一直在宣传这种常识的,媒体上一直是这样宣传的,可是为何保健品还是出了问题?
“保健品警示语”是从“烟草警示语”借鉴过来的。那就应该先看看“烟草警示语”是否发挥了作用?为了控制香烟依赖,为了杜绝香烟危害,有关部门已经推出“烟草警示语”管理制度很多年了。从起初的只是“印制烟草警示语”,发展到后来的“烟草警示语必须占据包装二分之一”,再到后来的“部分烟草印制烂肺”。不能不说的是“烟草警示语”是语重心长的,是十分吓人的。可是烟草的销售因为“烟草警示语”而数量下降了吗?
烟草的销售依然走高,“老烟枪”没有因为“烟草警示语”减少,“新烟枪”也没有因为“烟草警示语”而不再出现。有没有“烟草警示语”,烟草销量都是一样一样的。烟草的危害大家都知道,不是一个“烟草警示语”就能发挥作用的。
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对于吸烟依赖,“烟草警示语”就是一个摆设。“烟草警示语”成为了摆设,“保健品警示语”就能发挥作用吗?其实,“保健品不是药品”也是常识,很多人是知道这个常识的,可是常识是常识,购买是购买。只是在保健品上印制上“警示语”显然不是包治百病的良药。
保健品乱象需要的是严厉打击。对于保健品的效果需要检验,起不到保健作业的保健品就不应该允许生产;保健品就不应该允许大力度的营销,更不该允许所谓的“直销”,甚至是打着“直销”名义搞传销。假如保健品都是“品行良好”即便没有“警示语”也不会有危害。假如保健品本身有危害,有了“警示语”就能允许销售,祸害百姓?
治理保健品乱象,别指望“保健品警示语”发挥太大作用。“保健品警示语”别走了“烟草警示语”的老路。假如权健们也张贴了“保健品警示语”又能如何?名至实归的保健品用不着张贴警示语,而有问题的保健品即便张贴了警示语危害一样存在。(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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