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滕州多名女员工在大街上跪地爬行的视频在网上引起热议。视频中,山东枣庄滕州街头多名女员工跪地爬行,一男子举旗在前面带路。(《中国妇女报》 1月15日)
因为没有完成年底业绩,竟然要求没有完成任务的女员工跪地爬行。这样的管理手段,让人看了大跌眼镜。侮辱性的惩罚措施,与其说是侮辱了那些没有完成任务的女员工,不如说企业将自己置于了违法的边缘。
没有完成业绩就逼迫女员工在街道上跪地爬行,这种当众让她们出丑的管理方法,不能看到企业的管理者有多少管理智慧,却看到了身上的那种无视女性,损害妇女尊严的丑陋。让男员工举旗,要女员工跪地爬行,这样的恶俗宣传手法,挑战了社会的公序良俗,违背了基本的社会价值观,造成了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对于这类管理企业和管理者,不仅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还应该加大对这类企业的日常监管,别让这样寒心的事情再发生。
对于企业来说,追求利益最大化无可厚非。但是,为了追求利益就罔故了自身的基本底线,将自己的员工视为自己的私有财产,随意的侮辱,上演了这样的闹剧。恐怕,即便企业再怎么为自己辩解,也难以获得公众的认可。近年来,不少企业都推崇所谓的“企业狼性文化”。对那些没有完成业绩的员工,要么被打手,要么逼迫喝苦瓜汁,要么被体罚。看起来,让那些没有完成业绩的员工感受到羞愧,从而起到知耻后勇的效果。但是,任何的管理方法,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任何伤害他人身体或者侮辱尊严的行为,都应该被抵制。这一类现象反复出现,暴露了一些企业骨子里,缺少了对于人的尊重,只知道利益最大化,而缺少了基本的人性化。
反复出现的这类情况,也给监管部门提了一个醒。不管是为了激励员工,还是为了恶意营销,这类行为都触犯了社会的基本底线。除了加大对这类行为的处罚以外,还应该思考制定更加详细的预防措施。比如,加大对企业的日常监管,适时了解企业的一些管理手段。加大对这类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更加健全的监管机制,并且鼓励企业职工监督企业的日常管理。让那些侮辱人的管理模式早日被杜绝,绝对需要监管部门的主动作为,和有效的监管机制的长期约束。对于这类情况,不可以点到即止,而是要让涉事企业不敢也不能再如此任性妄为。(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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