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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街“游说”不是“创新”而是“昏招”
http://www.scol.com.cn(2019-1-13 9:37:3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2名江西横峰县男子因在街头乱贴非法小广告,被罚当街“游说”。当地城管介绍,这是应对“牛皮癣”制造者出的新招。违规张贴小广告者可以选择被城管移交公安、缴纳罚款或当街“游说”, 这些都是征得他们自愿的。

  记者从网传视频看到,两名男子在城管队员的陪同下走在横峰县城区街头,手中举着的白牌写道:本人是“牛皮癣”制造者,严重损害了横峰形象,另一只手持一扩音器。(1月12日《北京青年报》)

  对制造“牛皮癣”行为,我们是深恶痛绝的,“牛皮癣”制造者也理应得到惩罚,然而,让其举着白牌当街“游说”,这种方式却是羞辱人的行为,有违法治,算不得“新招”,只能是“昏招”。

  据了解,当地惩治“牛皮癣”有三种方法:当事人被城管移交公安,将面临治安拘留等处罚;依据上饶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城管可对“牛皮癣”制造者处以1000块钱罚款;配合城管完成当街“游说”。一般情况下,抓住的往往是哪些张贴者,他们是受雇于人的,是为了赚点小钱贴补家用,这三种方式中,对于这些人来说,利益受损最小的就是当街“游说”,这种方式只是失了面子,但却不会被罚款或是被拘留,因此,有的人会选择当街“游说”,至于个人尊严,他们可能不会觉得这是最要紧的。当然,有办法,他们也不会选择当街“游说”,说其“自愿”,显然不合适,只能说是“被自愿”。

  当地城管部门“创新”出当街“游说”,主要的原因是想扩大“影响力”,想通过这种方式来震慑哪些“牛皮癣”制造者,可这种方式却是有违法的嫌疑。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曾联合下发《关于坚决制止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的通知》,“不但对死刑罪犯不准游街示众,对其他已决犯、未决犯以及一切违法的人也一律不准游街示众。如再出现这类现象,必须坚决纠正并要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说实在的,羞辱人的方式一直未能断绝。2018年12月28日,3辆运兵车、20名特警押解着江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抵达湖北省孝昌县公安局。至此,孝昌“8·24”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第一轮收网成功。江某等人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犯罪行为会让家属蒙羞,因为自己的照片登上了乡里和村里的“电信诈骗耻辱墙”。为深化孝昌打击治理电信诈骗工作,孝感市决定建立耻辱墙制度,所有电诈人员都要上耻辱墙。“电信诈骗耻辱墙”与当街“游说”,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城管管理街头张贴小广告,最需要的是抓住根本,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下,对小广告的真正制造者进行严惩,说到底,张贴者只不过是小广告的最后一个链条,而源头是哪些“不法商人”,只要顺藤摸瓜,抓住真正制造者并不困难,更重要的是,“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还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只抓住张贴者,想着通过羞辱张贴者来吓退或断绝城市“牛皮癣”民,结果恐怕是缘木求鱼。

  张贴小广告被罚当街“游说”不是“创新”,而是违法的“昏招”,理应尽早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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