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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学生奖状“植广告”这是谁的主意?
http://www.scol.com.cn(2019-1-25 8:02:5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许朝军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月22日,有网友在郓城贴吧爆料小学生奖状印有眼科广告。奖状上的广告主“梁堤头眼科”告诉新京报记者,奖状不是他们发给学校的。郓城县教育局基教科工作人员回应称,因奖状数量不够,老师找到12个“广告”奖状补发给学生。(《新京报》1月24日)

  据网友爆料图片显示,一张发给小学生奖状上印上了“山东梁堤头眼科”的广告,奖状上印有该眼科的地址和电话。据当地教育部门回应,此举系应奖状不够,翻出了之前的奖状并分发出去12张“广告”奖状,是个别老师的行为。目前,针对“眼科广告 ”一事,郓城县教育局正展开调查。

  学生奖状,顾名思义是学校颁发给学生以鼓励激励学生继续进步的载体。从这个角度而言,奖状除了办法意义和激励引导之外,不该承担其他任何无关的作用。但相对于植入“眼科广告”的奖状而言,很明显奖状已经被赋予了为个别企业广告推广之作用。从当地教育部门回应看,此举属于个人行为并且正在调查。调查绝对应该进行,这不仅是还原学生奖状自身意义和作用的务实之举,同时更是相应教育部严禁各类广告进校园规定、净化校园教育生态的应有之举。但关键是,在这里笔者想提醒有关部门,调查应该重点围绕“奖状植入广告是谁的主意”来进行。

  学生奖状上“植入广告”,这本身就是一张极具举报意义的“奖状”。2018年10月10日,教育部办公厅专门下文,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但这次“眼科广告”明目张胆“植入奖状”,无疑就是违规违纪的现实举办信,显然是严重违反教育部相关规定的,因此,有关部门应该有针对性第查一查这到底是谁的主意,是商家?是学校?还是教师?回答了这个问题,处理才能务实而富有针对性。

  俗话说,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恨,一张奖状为什么会“植入广告”?明白人一看即知:中间必有猫腻。结合实际揣测,恐怕原因和猫腻难出其二:要么是学校印制奖状不承担成本而将购置和印制成本转嫁给“植入广告”的行为主体,要么是企业借助赞助希望打开校内时长进而为宣传自己打基础,显然这是需要企业“公关”的,不管是支付给学校费用也好,是做好其他工作获批也罢,不“公关”恐怕这类“有别于其他”的“植入广告”式“奖状”断然难以进入校园。如果是前者,那么显然是违反教育部门严禁商业行为进校园的违规违纪,如果是后者,那么则更涉嫌深层次的以权谋私式违规违纪,所以,这背后的原因,值得彻查,而彻查尤其需要回答好“是谁的主意”这个问题。

  近年来,各类瞄准学生群体的广告和商业行为层出不穷,而类似的“植入广告”也是五花八门,由在作业本、教辅读物等载体上做广告的,有利用举办讲座等推销的,有的干脆借助进校搞公益活动和公益教育,对师生和家长进行消费行为诱导的……因为学生群体庞大集中且自身对商业行为的辨别能力不强,家长又常常会因“为了孩子成长”式引导所惑,进校园一直成为最为行业青睐和见效最快的商业推广行为,各类商业行为也常常是一窝蜂地涌进校园,不仅影响教育教学秩序,有些甚至影响学生的判断和健康成长,有些假冒伪类商业行为更会严重损及师生和家长权益,因此,教育部2018年专门下文严禁各类商业广告进校园,这是净化校园教育教学生态的需要,是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需要,同时更是维护师生和家长权益的迫切需要。但如此严格的管理规定之下,“眼科植入广告奖状”还是堂而皇之进入校园并发给学生,这确实值得警惕更值得反思。因此,对此事进行调查,绝不能因为当地教育部门所回应“仅12张”而视调查为“小题大做”,也绝不能就是论事一查了之,而应该对此进行深入的反思,细查此“馊主意”到底为谁所使,并依据情节从严问责,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此类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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