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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入法,或成尴尬的法规白条
http://www.scol.com.cn(2019-1-9 8:06:2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黄齐超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日前,《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提交审议,不履行家庭教育义务的家长或将被追究法律责任。《条例(草案)》一出,就引起了广大家长的关注:今后不辅导孩子作业是不是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有专家表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同样重要,法律手段只是约束的行为方式,要想彻底改变家庭教育的现状,还需要从“家长教育”开始。(1月8日 《西安日报》)

  很多人信奉“树大自直”的理念,认为家庭教育可有可无,对孩子不重要。然而,学校教育需要家长的紧密配合,在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起着同等重要的作用,缺一不可。江苏省出台《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用法规唤醒民众对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这是家庭教育的进步。

  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将家庭教育纳入地方法规,江苏省也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总体来看,家庭教育的补位应是大势所趋。不过,家庭教育入法虽然是保障孩子教育的善举,但有些地方还需谨慎。

  首先,立法仅是一种仪式感,给家长辅导和家庭教育以提醒,若真的发现违背法规精神的案例,恐怕执法部门难以真的依法惩戒。想想看:执法机关能真的去处罚一个没有履行辅导孩子家庭作业的家长吗?要知道,家长的文化程度、知识构架未必能满足辅导孩子的家庭作业,而且,一些家长忙得连轴转,有心无力辅导孩子作业。从另一个角度看,在教育部门给学生减负的大背景下,若真的严格执行法规,孩子的课业负担是否因此而增加?

  其次,家长是否辅导了孩子的家庭作业,这个可以用量来衡量,但是,家庭教育是否到位?就无法衡量了——别说是公安机构,就算是教育研究机构,也无法轻易辨别出家长在家庭教育是否称职。很显然,家庭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多种多样,法律无法细化家庭教育的品质、时间、内容,以及教育的宽度与广度,因此,执法机关就难以判定家长是否合格。哪怕是孩子出了问题,犯了严重的错误,我们也不能把原因简单地归咎于家庭教育的缺位,正如学生没考好,我们不能指责老师教得不好。

  最后,家长能否履行家庭教育的法规,还受多种客观因素的限制。比如,城市的家长重视教育,能亲力亲为,辅导孩子家庭作业,注重榜样的影响;但是,农村的家长,知识水平上有限,且外出务工者居多,无论是家庭作业还是家庭教育,都难以满足法律要求。如果按《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较真,不少的农村家长都将“失职+违法”;如果不依法追究家长责任,法规也就成了空头支票、法规白条。就此而言,家庭教育入法,无奈的现实极有可能将法规推到一个尴尬的境地。(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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