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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休假难”为何那么难?
http://www.scol.com.cn(2019-1-28 14:18:0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向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年来,公安部和多省公安厅已经下发文件,要求合理安排民警的工作和休息,制定和落实民警轮休制度。(1月28日《新京报》)

  据统计,2017年,246位民警因过劳猝死,占牺牲民警总数近7成。有资料显示,巨大的工作压力,导致我国每年“过劳死”的人数达60万人,已超越日本成为“过劳死”第一大国。“过劳死”的威胁对象,不仅有体力劳动者,而且有脑力劳动者,且呈年轻化趋势。

  一张一弛乃文武之道。劳动者工作一段时间后,及时缓冲、调整、恢复,才能保持身心的健康。勤勉工作是劳动者的义务,但长时间工而不休,难免会疲劳甚至“过劳”。休假是劳动者的权利,我国《劳动法》等法规就劳动者休假作出了明确规定,许多单位也出台了干部职工轮休的制度。

  但从落实休假制度的情况看,并不乐观,“休假难”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改变“休假难”,为何就那么难?

  落后观念制约。有的领导干部认为员工经常加班、突击加班才是正常现象。“都去休假了,谁来干工作”的观念在一些地方、部门、单位占据主导。有的地方喜欢搞“一刀切”,专门下发通知明确在一个时期内一律取消休年假和双休日休假。有的单位甚至要求女员工须在规定时间内怀孕,对未按照计划怀孕而影响工作安排的予以罚款甚至辞退。随意取消员工双休和年休假,是拍脑袋决策,是典型的“人治”思维,与法治要求背道而驰。改变“休假难”,首先需要从改变观念做起。要站在法治及关心关爱员工的高度,给予员工正常休假的权利。

  工作安排不当。有的科室,一旦业务骨干休假,由于找不到替补人员,导致一个科室无法运转。为不影响科室工作运转,就只好让业务骨干放弃休假。有的员工想休假的时候,恰逢单位工作任务重,导致无法安排。一个单位要形成正常的休假制度,需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员工工作效率,避免经常加班。需加强人员轮岗锻炼和交流任职,促使员工由业务能力的“单一”向“多面”转变,做到工作上能够互相替代。要兼顾工作需要和休假需要,对员工休假做到早计划、早安排,避免出现仓促提出休假而无法安排。

  带头作用不好。“上为之,下效之。”“局长办公室的灯亮着,科长的灯就不敢关,科员也得干等着。”这种一人加班、全局加负的现象在有的单位约定俗成、成了常事,让员工有苦难言。许多单位由于领导干部不休假,导致下面的人不敢休假,担心自己休假会给领导留下工作不勤奋的印象,进而影响到自己的升迁。形成正常休假制度,一方面,要防止陪加班等无效加班,避免不必要加班。另一方面,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各级领导干部只有带头休假,才能带动其他干部职工休假,才能打破工作忙不敢休假,工作多无法休假的状况,使大家愿意休假、放心休假。

  休假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不是那么简单,改变“休假难”需要多管齐下、多点发力。当前最重要的,是要倡导劳逸结合的工作节奏,加强合理休假意识的引导培养,推动相关休假制度的认真落实,逐步使“休假难”不再那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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