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社会民生 >> 正文
法官戴口罩上班,法院甲醛是否超标需要权威鉴定
http://www.scol.com.cn(2019-1-26 9:12:2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毕文章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业务大楼的空气质量问题受到舆论关注。今天,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进行通报回应,再次请中国中科室内环境检测中心进行空气质量检测,报告结论为“达标,空气质量良好”,已对大楼进行光触媒处理等防护工作。(1月25日《中国青年报》)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业务大楼,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一名法官向微信公众号“呦呦鹿鸣”感叹他是用生命在开庭,当天就因头晕、呕吐等症状去医院就诊。多名法官自费购买手持检测仪,结果显示:新审判大楼的室内空气甲醛、TVOC均超标。法官戴着口罩上班,庭审因有人出现“中毒”疑似症状不得不中止,检察院发函请求回到老法庭开庭。试问,这些事情到底是真是假呢?在当初有法官提出异议的时候,法院就应该立即行动,进行检测,而不应该像现在这样在舆论沸腾了以后才亡羊补牢。最重要的是,有关部门不能听而不闻,置之不理,应该立即进行调查,给公众一个满意的回答。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对于备受关注的空气质量问题,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中标大楼空气治理项目的广州市奥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2018年11月7日起曾对大楼全部区域进行光触媒处理。11月22日,中国中科室内环境检测中心广州分中心对大楼进行空气质量检测,检测内容为甲醛、TVOC、氨、苯、氡共5个项目,出具的《室内空气检测报告》结论为“达标,空气质量良好”。那么,这样的检测报告是否具有权威性呢?能否服众呢?是不是还应该进行更加权威的鉴定呢?这是摆在法院面前的问题,只有认真解决,才能化解矛盾,达到和谐。

  众所周知,甲醛就是油勺子打酒——不是个正经东西,带有强烈的刺激作用,高浓度吸入会出现呼吸道严重的刺激和水肿、刺激、头痛、引发支气管疾病;能够引起皮肤过敏,导致一系列的皮肤性疾病;长期吸收会增大癌症产生的可能,或者诱发已有的癌症病变。一般来说,法官不可能瞪着眼睛说瞎话,要是捏造事实诋毁法院的话,他们知道会带来怎样的严重后果。因此,我相信法官说的话,那么,问题就来了。既然是甲醛超标,当初哪个部门验收的,凭什么验收合格呢?法院是谁负责监管验收的?是怎么管理的?现在是“拉清单”的时候了,让他们出来“走两步”。公众关注的是,这个过程中有没有什么“猫腻”呢?微信公众号“呦呦鹿鸣”作者称该大楼为广州“重口味”法庭,认为该大楼不应该通过验收,质疑入住时专门用于室内空气污染治理的58.98万元的去向。这事儿不能只听法院在那里喋喋不休,自说自话,要由纪委监委来下结论。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