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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录像后扶人“道德无奈”急需纾解
http://www.scol.com.cn(2019-1-23 15:18:4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许朝军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一名安徽籍男子在武汉街头行走时,突发脑出血跌坐在地,5名大学生拍照取证后救人。此举在网络上引发争议。有网友为学生的行为点赞,“我觉得这样挺好的,既保护了自己,又做了好事。”但也有网友认为,“做点好事都需要留证据。”(《新京报》1月23日)  

  相对于民意关注而言,对“先录像后扶人”持赞成态度的占据舆情上风,因为此举一方面体现了一种理性自保意识,另一方面及时扶救行为虽然是自保在前,但也丝毫无损见义勇为的道德标杆和现实价值。而这种行为相较社会上广受质疑的“扶人被讹诈”和“见义勇为身陷诉讼”另类畸形,无疑更是一种理智的见义勇为和充满智慧的道德践行,这也高度契合了目前所提倡的“见义智为”思维和行为原则。因而,大学生“先录像后扶人”虽然受到质疑,但小比例的质疑也仅仅是限于“是否做点好事留证据”角度,其自身的积极意义和示范价值乃至道德效应,并没有受到损及。

  即便如此,但如果对整个事件进行回放,其中个别细节却值得注意:几个大学生路遇突发脑出血男子在地上“很痛苦”后,招呼同伴拿出手机录像再将其扶起,而到医院后医生查明被救者是临时脑出血,“如果晚来几分钟,可能性命不保”。刹那的几分钟内,幸亏当事人是边拍照边扶人,如果是拍照后反复“斟酌”再救人,恐怕后果不堪设想。现实中如果当事人是一人,如果拍照影响了可贵的救助时间,结果是在是难以预料,“好心办成坏事”的意外恐怕会更让人猝不及防。如果现实中发生类似例子,当事人伸出援手时,忽然想到还要拍照留证,如果当事人没带手机或者手机拍照中遇到意外问题,必然会影响伸出援手的时间和效率,也必然导致救助效果大打折扣,倘若如此,后果恐怕事与愿违,难免滋生让人不忍卒睹的尴尬和遗憾。

  “先录像后扶人”,这种情况可以理解,也完全有理由获得赞同和认可。但相比见义勇为的果敢及时以及有效而言,任何细节和时间的耽误,都直接影响到见义勇为的行为效果和道德成效。因而,面对或者路遇急需救援者,虽然自保值得理解和认同,时不我待和及时出手以及先救人后其他应该永远都是主题。但遗憾的是,现实中恐怕占据主流甚至成为主流的行为模式,会越来越多地表现为“先自保后救人”,其背后原因,与现实中屡屡上演的“救人被讹”、“扶人被诈”导致见义勇为尴尬的“垃圾剧”有关,更与由此滋生的“先自保后担当”的见义勇为无奈和践行道德时出现诚信焦虑有关。

  从践行道德、见义勇为角度而言,任何顾虑和担忧都将直接影响行为的效果与道德价值,从道德和见义勇为惠及对象而言,任何无奈和焦虑都对其造成让人难以接受的尴尬甚至是后患,横在其中导致行为人左右为难和先自保再言其他的障碍性思维的根基,就是一种让社会尴尬的“道德无奈”。不管是从保证见义勇为行为道德价值、社会意义和行为影响质量角度,还是从弘扬倡导心无旁骛、纯粹、积极、符合社会道德与个人美德底线原则的社会正能量角度,这种可能影响见义勇为及道德践行价值和成效的“无奈”都应该摒除和纾解。很显然,什么时候见义勇为和道德、公德践行对象没有顾虑、没有后顾之忧、没有“自保还是救人孰轻孰重”的选择焦虑,什么时候才是见义勇为以及公共道德及个体美德建设的最佳氛围与最好土壤以及最富营养的社会根基。

  这里就带来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纾解“先录像后扶人”背后的“道德无奈”。很显然,这首先需要营造一种见义勇为光荣、临阵退缩可耻、讹诈善意卑劣的舆论氛围,这是舆论应该肩负起的社会责任和行为责任,惟有这种正能量占据主流和上风,碰瓷和讹诈才不敢也不会借机疯狂滋生。其次,更应该建立起一种能科学纾解“道德无奈”和“诚信焦虑”的机制。如见义勇为保障机制、见义勇为公共举证责任机制、反讹见义勇为追责机制以及道德“潜困境”调解机制等等。用公共举证见义勇为责任的到位,以及法律匡扶正义惩戒卑劣的诚信规约机制到位等,让见义勇为等道德践行者没有后顾之忧,让见义勇为置身于健康的舆情和社会评级以及保障氛围之中,那么见义勇为自然不会再面临“先自保还是先救人”的“选择无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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